求助,过来人来帮忙出个主意
我和女友在一起8年的时间,但是女方家里并不知道我们的关系,最近女友怀孕了,这件事情她家才知道,现在的问题是她妈妈说所有的事情都是我强迫她女儿的,是因为她女儿小不懂事被我骗的(本人和女友都是25周岁)。
女友的母亲要求我赔偿经济损失,并不允许我和女友见面,昨天去见了女友的妈妈,她明确表示,如果我想和她女儿继续下去的,要做到让他们满意(满意的定义主要是经济上),要么就叫我不要纠缠她女儿了,和她女儿分手之后,她会找律师告我,问我要青春损失费。
我想青春损失费的定义不是这样的吧?我和女友自愿在一起的,并不是我强迫的,确实在未婚先孕这事上时我的错,但是我想去看望女友他们也阻止,我联系女友她妈妈说我没有资格和她女儿通电话,我觉得有点限制人身自由的。
以前女友家里就管的她很紧,又不让她自己出去工作,好像养3岁小孩一样,虽然是为自己女儿好这无可非议,但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能成长?因为现在这件事情,她妈妈还指责我说我破坏她们的母女关系,说我阴险,我都很无语了,现在这个年代恋爱自由,一个正常的25周岁的人早就应该有自己的主张,自己的立场了,结果她当自己女儿未成年,我想带上营养品去看我女友,她说她有洁癖,不欢迎任何人去她家,但是好笑的是这边要求我给她女友请个上门的家教,教她女儿落下的课(女友和我在读夜大函授的课程)。
请大家帮着出出主意,我到底应该怎么样去面对她妈妈的质问,怎么样才能见到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