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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偷走老板幼女称为防老被判2年半

民工偷走老板幼女称为防老被判2年半

  本报海口12月24日讯(记者林莹 通讯员裴烈焰) 为养女防老而偷走老板幼女的湖南籍民工刘某,近日被昌江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09年5月以来,被告人刘某跟随马老板组织的工程队在昌江乌烈镇峨港村建房。2009年7月14日上午,马老板和妻子到外地办事,刘某与马老板两岁多的女儿一起玩耍时,产生将她带回湖南老家收养的念头。2009年7月15日早晨,刘某带着马老板的女儿在儋州市汽车总站附近准备乘车回湖南老家时,被侦查人员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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