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超过208小时才有加班费合理吗?
说说我们厂的待遇 底薪850 加班费5一小时 下个月加班费7元 26天制 试用期1个月 没签合同
一天上上11只半钟头 星期六都要上班 放星期天一天假 现在赶货连星期天也要加班 按照5元加班费算上
辞快工要扣一个星期的工资 想辞慢工没门 我们厂基本都是辞快工的每人都要白帮他干一个星期
没上满的话按底薪计算 晚上加的班也白做 比如说要是上15天班没够208小时就按425这样
辞工有这样扣工资的吗?
请问我厂里一个月要上满208小时才算加班费劳动法有这样规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