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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更应该实行绩效工资

公务员更应该实行绩效工资

公务员更应该实行绩效工资
(戴福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消息称: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三步走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到2010年,事业单位将全面实行绩效工资制。消息发出,一石激起千层浪,特别是事业单位的职工,更是绷紧了神经。

按照“凡是肉食者决定的事情,都是对的;凡是肉食者要做的事情,都能做成”的中国式思维,我们应该对事业单位职工绩效工资制表示拥护。可以预见,随着各地对国务院《决定》的深入学习,关于绩效工资制种种优点的论著,也定会雨后春笋般地涌现。所以,谁再对此提出反对的意见,那无疑是蓄意破坏和谐社会。但是,我还始终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既然绩效工资制优点多多,缘何公务员队伍不同时实行,甚至率先实行呢?

带着诸多疑惑,我翻检了《公务员法》、并重新学习了《党章》,最后似乎终于明白:公务员—特别是公务员中的党员,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有“好处”自然不应该先得,所以绩效工资制应该先在事业单位实施。可是,最近的一则消息,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结论。

根据《云南信息报》的报道,某媒体对小学生进行调查,问及“你长大了想做什么”时,某小学生说“想做官”,记者问 “做什么样的官?”回答说:“做贪官,因为贪官有很多东西。”正如《皇帝的新装》中的那个小孩,该小学生说出了一个人所共知,却都讳莫如深的事实:贪官有很多东西。

将绩效工资改革与贪官收入联系在一起,多少有些牵强?但是,两者却并非毫无联系。这是因为,虽然我们没有量化的数字,但是耳闻目睹的经验事实告诉我们:在当今的公务员队伍中,贪官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他们除了有机会象硕鼠那样侵吞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外,更掌握着规则制定权和舆论话语权。如果制度设计挡了他们敛财的道儿,那是注定难以付诸实践的。就拿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而言,这项对推动廉政建设有百利无一害的制度,尽管社会各界对此千呼万唤,但是始终未能真正破题。究其原因,就在于这项制度所束缚的是掌权者的手脚。说白了,这项制度的实施,使整个官僚阶层受到束缚,特别是会挡了贪官们发财的道儿,因此它注定会遭到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反对。同理,绩效工资制打破了传统的铁饭碗,给人们造成心理上的压力,督促人们不遗余力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因此,该制度本来应该首先在公务员队伍中实施。但是,因为这样会损害哦国内公务员队伍的整体利益,所以,就不会得到公务员阶层的拥护与支持,也就难以在公务员队伍实施。

在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下,公务员队伍作为一个占据众多社会财富的特权阶层,根本就没有对失业的危机感。一个人只要进入了公务员队伍,意味着一辈子捧上了铁饭碗,如果没有非常特殊的情况,绝不会失业。因此,也就不难理解近年来为何毕业生对报考公务员趋之若鹜。从公务员队伍的整体产出来看,又实在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公务员作风建设虽然鼓吹了多年,却始终没有多大起色。更有甚者,公务员阶层不但没有人呢真履行职责,相反还成为侵害国有资产的主力,制造罪恶的渊薮。且不说决策错误造成的资源消耗,也不说公款消费带来的财富流失,单就媒体所报道的贪官们贪污的财产,就足以让世人瞠目结舌。因此,整顿公务员队伍成为关系民族复兴,甚至民族生存危亡的大事。

面对数量如此庞大、效率如此低下的公务员队伍,裁剪冗员,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的首要之举。在此基础上,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进出机制,对公务员队伍设立严格而明确的考核标准,使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真正落实在实处。在公务员的待遇上,取消一切福利,代之以货币,使其收入透明,同时将其收入与绩效挂钩。所以,绩效工资制应当首先在公务员队伍中实施。尤其重要的是,必须建立公务员财产登记公示制度,那种借口私有财产属个人隐私的说辞完全是为腐败打掩护。只有公务员队伍变小了,公务效率提高了,才能大幅提高公务员工资。但是,这种待遇的提高时应以透明为前提。既然选择了做公务员,在享有高收入、高地位的同时,就应当作出其他利益的牺牲。这不但符合世界各国的“惯例”,也与执政党的基本宗旨相一致!
财政没钱,绩效工资仅仅是望梅止渴罢了
公仆说了算,主人说说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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