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班级的班主任,于本月十七日课间操活动时间我班一男同学因和其他人玩而上一女同学的课桌,该女同学正在写作业,便将男同学推下,头部触地,随后一名男课任教师来上课,并未发现此事,也没有学生反应,又过一节课后放学也没有任何人反应给班主任老师,该同学到家后,家长发现此事,将其送往医院,诊断为眼骨骨折,未住院,所花医药费一千元。我想请
咨询一下,从法律上,作为该班的班主任我该承担多少赔偿责任?而后上课的两名教师是否有赔偿责任?学校是否有赔偿责任?推人的女同学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受伤的男同学是否对此事有责任?烦劳律事朋友帮我分析案件,帮我明确自身责任,多谢,多谢!我是农村教师,收入少,不想被讹呀!只想明确法律上我的责任。请懂法的朋友帮我一下!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