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腐维权网发自山东淄博(撰文王曦晨) 2012年12月12日,中国反腐维权网(010--87836605)再次从消息灵通人士处得到消息称,在2012年12月11日失踪的上访人刘同山和儿子刘鹏飞已被灵宝市公安机关拘留,但至今刘同山父子的家人并没有得到任何“拘留”的通知。
据向中国反腐维权网爆料的这位消息灵通人士表示,刘同山和儿子刘鹏飞的具体罪名不详,但可以肯定是因为“经济问题”被拘留的,截至撰写本文,刘同山、刘鹏飞的家属并没见到任何拘留手续。
12日下午,中国反腐维权网多次致电刘同山家座机电话(0398—6810811),刘同山的妻子证实刘同山在2012年12月11日系被灵宝市天地科技生态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叫走后下落不明的。
如果刘同山真的被拘留,那么值得思考的是,既然灵宝市公安局抓捕(拘留)刘同山,为何被刘同山控告的对象(灵宝市天地科技生态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到刘同山处将刘同山骗走?“难道灵宝市公安局和灵宝市天地科技生态有限责任公司的人的人穿了一条裤子?”网友很是质疑。
中国反腐维权网创办人、独立撰稿人葛树春指出,灵宝市曾因在2009年发生跨省追捕大学生王帅事件而闻名全国。“如今貌似又发生了跨市抓捕大学生刘鹏飞和骗捕上访人刘同山事件,这一切到底被什么驱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
法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刘同山、刘鹏飞的家人为何至今没见到拘留手续?
独立撰稿人伍爱国呼吁个别被手中拥有公权的领导在18大过后大反腐的形势下不要充当个别强占农民土地者的棍子和打手,“既然拘留了就早点通知家人,如果没拘留就早点把人放掉,事情早晚有一天都会被摆在台面上,公道是非自在人心。”
中国反腐维权网声明,从即日起将联合民间舆论监督联盟60家成员网站及时滚动播报上访人刘同山被骗捕,大学生刘鹏飞被跨市追捕事件,“欢迎全世界媒体关注刘同山和刘鹏飞的遭遇!”葛树春如是说。另据悉,刘同山、刘鹏飞父子的家人已联系相关律师介入二刘被拘留一事。
中国反腐维权网在此就刘同山、刘鹏飞事件提醒某些被权利熏坏了脑子的人,有些人利用公权救人值得赞扬,当某些人利用公权害人的时候,他已经陷入了罪恶滔天的深渊,古往今来无数的事实证明,利用公权害人的人都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