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站站长挪用55万元公款买彩票
潇湘晨报9月15日报道 2008年至2009年,祁阳县梅溪镇林业站原站长唐永明,利用工作之便挪用55万元公款购买彩票。祁阳县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唐永明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8 年至2009年,根据祁阳县林业局安排,梅溪镇林业站站长唐永明依照祁阳县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向梅溪镇退耕还林造林户收取2007年、 2008年荒山配套资金及防火基金272471.5元、283458元,共计555929.5元。直到2009年5月26日,唐永明仍未将这笔钱上交。原来,酷爱买彩票的唐永明收取这55万元公款后,陆续将其用来购买彩票了。等到漏洞已经堵不住时,唐永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2009年11月5日潜逃,但不久就落入法网。
记者任文婧 通讯员于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