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遇袭案被告戴建湘律师今日赴京上诉
潇湘晨报10月14日报道 方舟子和方玄昌遇袭案刑事部分一审已于10月10日宣判,被告人肖传国、戴建湘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5个半月。今日,被告人戴建湘的辩护人张永红、成戊平将带着上诉状前往北京上诉。
张永红认为,寻衅滋事罪有两个要件,犯罪客体是“公共秩序”,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从此案的殴打行为来看,具有明显的“故意性”,而且也没有妨害公共秩序。张永红称,此案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应该更符合实际情况。但是,经过鉴定,方玄昌仅为轻微伤,方舟子为皮肤挫伤,尚不能构成轻微伤。按照法律规定,要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要导致轻伤以上的危害结果。因此,张永红认为此案应为一起社会治安案件,适用于《社会治安管理条例》。
(本文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李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