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为救女友溺亡 父母获6万元补偿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吵架时女友冲动跳河,小马入水相救时溺亡。事后,姑娘没有任何表示,痛失儿子的小马父母将其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判决女友小娟(化名)补偿小马父母6万元。
23岁的小马从山东来北京打工,在网上认识了20岁的山东老乡小娟并谈起恋爱。去年国庆前,小娟来京找小马。10月4日下午,两人发生争吵,小马打算去上班,但小娟不依不饶。两人走到通州区八里桥市场南的通惠河边时,小马的父亲恰巧打来电话反对二人交往。小娟感觉自尊心受伤害,抢走小马的手机扔到草地上后跳入河中。小马跃入河中救她时不幸溺水身亡。
小马的父母失去了儿子,支付了1万元尸体打捞费和数千元的火化费等。小娟获救后没有任何表示,这让小马的父母非常伤心,他们将小娟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12万元。
小娟未到庭,法院缺席审理此案后认为,虽然小娟对小马意外身亡的后果并不存在过错,但她是该事件中唯一的受益人,综合考虑小马去世给其父母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法院认为小娟应当对他们进行适当经济补偿,数额酌定为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