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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受害者用餐时啤酒爆炸致人伤残 获赔7万

江西一受害者用餐时啤酒爆炸致人伤残 获赔7万

中新网南昌12月29日电 (王昊阳 黄厚辉)江西一男子陈某在用餐时,突遇啤酒瓶爆炸,玻璃碎片射入眼睛,致其六级伤残。事发后,啤酒公司一直未能给予合理赔偿。日前,经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法院调解,啤酒公司赔偿给陈某7万元。

  办案法官介绍,2009年11月8日中午,原告陈某在其外公赖某家中吃午饭,从啤酒箱中取出一瓶啤酒,在递送的过程中,这瓶标印号为B2007.38的某品牌精制啤酒突然爆炸,爆炸产生的啤酒瓶碎片射入其左眼。

  陈某当即被送往安远县版石镇北方医院进行治疗,随后,又转入赣南附属医院,住院治疗25天。

  三月后,经安远县康正司法鉴定所评定,陈某的伤残等级为六级。

  事发后,原告陈某与啤酒公司进行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随后陈某将啤酒公司告上法庭。

  日前,安远县法官对此案进行耐心调解,被告某啤酒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原告陈某7万元。陈某取得补偿款后,同意不再要求啤酒公司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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