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认错仇人持菜刀误砍他人被判故意杀人罪
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44岁的男子孔某,误将一无辜男子陈某认作仇人,持菜刀猛砍,欲将其砍死,幸亏遭到阻拦未得逞。昨天,记者获悉,因构成故意杀人罪,孔某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现年44岁的孔某,曾因盗窃获刑并被两次劳动教养,这次再次涉案是因一起故意杀人案。
去年9月21日下午4点左右,在昌平区北七家镇的一家拉面馆内,孔某误将在此就餐的陈某认作仇人,遂持菜刀向陈某的颈部猛砍,欲将其砍死。幸亏遭到阻拦,并未得逞。
孔某称,他的仇人是一个外号叫“老山羊”的人,两人曾发生过口角,孔某的头部被“老山羊”打破。但是,“老山羊”和陈某并无联系。
法院审理认定,孔某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能够得逞,但是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鉴于孔某犯罪未遂,对其减轻处罚。
作者:王丽娜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