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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矿难有死亡矿长书记就地免职
~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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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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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矿难有死亡矿长书记就地免职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河南省日前出台规定,国有煤炭企业发生事故,一次死亡1至2人,矿长、矿党委书记、主管副矿长将就地免职,煤矿立即停产整顿。2010年河南省煤矿事故共死亡266人,较上年增加117人,百万吨死亡率达到1.49,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
河南省副省长陈雪枫表示:“2011年全省要坚决杜绝9人以上事故,百万吨死亡率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是我们的两个目标。只要哪个单位发生9人以上事故,立即组织专门小组,追究到谁就是谁,这个毫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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