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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社厅要求事业单位招聘不得因人设岗

陕西省人社厅要求事业单位招聘不得因人设岗

本报讯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类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要与单位工作职能吻合,不得因人设岗、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


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禁止以各种名义规避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一般由设区市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县(市、区)确需自行组织公开招聘的,必须经以上部门核准并授权后,方可组织实施。

普通高等院校的公开招聘工作,一般按照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的程序自行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方案和公开招聘结果必须经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招聘通知书方可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事业单位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报送招聘需求计划。公开招聘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岗聘用。

(本文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朱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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