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赖芳杰)人与气候,是今年3月23日“世界气象日”的主题,旨在呼吁人类的活动与气候变化的息息相关。与之呼应的是,我国已经启动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工作。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向全国公开征求起草意见。
在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发布的通知上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明确提出,要把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作为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立法工作议程。
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起草应对气候变化法相关法律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正在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立法意见和建议。希望各有关团体、机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的制定建言献策。此次征求意见于2011年3月11日开始,至2011年9月30日结束,可发邮件至
qhs@ndrc.gov.cn。
据了解,《应对气候变化法》出台后,将能以法律形式,规范政府、部门、企业、组织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职责,明确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将减排目标作为技术性指标,纳入到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