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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诞还在继续演绎

荒诞还在继续演绎

做妇科手术竟结扎了病人的输尿管造成严重伤害,事后拒绝履行责任和义务,把荒诞演绎到了极点。
子宫全切手术后输尿管阴道瘘的成因是典型的医疗伤害在世界医疗科学上是有定论的. 需要认真防范,需要及时发现,及时挽救在医疗规程上是有明确要求的.更是医院方面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详见《外科学》第六版).锦州205医院没有履行应尽义务和职责,还用"胆囊多发肌瘤"这么荒唐的诊断欺骗病人,造成延误治疗,伤害扩大,这不但大错特错,简直荒诞至极.

病人子宫全切手术后输尿管阴道瘘的结论已经经过锦州医学院和北大医院多位专家学者的诊察论证.作为典型的医疗伤害,已经确凿无疑.在这样情况下,锦州医学会凭空否认了这么典型的医疗伤害,玩弄文字游戏,凭空推翻了世界医疗科学,否定了这起典型伤害的事故本质。甚至连"胆囊多发肌瘤"这么荒唐的诊断也变成了科学和正确。

稍微有一点相关常识的人都不难知道,胆囊是个薄膜囊体,胆囊里面没有肌肉,是不可能长出肌瘤的。这跟没有土壤的石头上不可能生长苞米高粱的道理一样简单。即便是没有任何医疗常识的人,稍加咨询也能够非常清楚的知道,"胆囊多发肌瘤"的诊断是荒唐透顶的。如果病人没有发生输尿管被结扎,没有输尿管被结扎后很快出现的诸多强烈反应,如果病人的伤害反应已经消失,这个滑稽荒唐的"胆囊多发肌瘤"抑或可以做出N种解释来。然而,在病人子宫全切手术术后呕吐反复不止的情况下,这个滑稽诊断的意义是什么?把强烈的手术伤害反应强加在根本就不存在的"胆囊多发肌瘤"滑稽借口之下,用以掩盖手术中的错误伤害。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非法行医的骗子身上,人们或许不难理解。然而,这件事情实实在在发生在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医院本身就不乏相关的学者专家,不难做出正确的判断。然而医院在拒绝患者投诉,拒绝共同封存病历的情况下,再次选择这了荒诞,选择了说谎,认为只需使用一下医学术语就可以把这来自农村的乡下人打发过去了,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就可以掩盖过去了。加上医院的强大背景,有关的部门都摆平了.什么职业道德,什么法律, 在这里统统都成了儿戏.

子宫全切手术结扎了病人的输尿管,锦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和北京的北大医院进行造瘘治疗本是常规处置,205医院却说这是不对的,将来就不能换肾了.病人的肾脏本来是健康完好的,病人来治疗子宫饥瘤,这跟原本健康的肾脏有什么关系,换肾之说从何而来.又意味着什么?

这是一起滑稽荒诞到了极点的闹剧.在这场闹剧中,锦州市医学会的"科学鉴定"成了经典台词--三级甲等医院出具"胆囊多发肌瘤"这么荒唐的诊断竟然堂而皇之的变成了科学和正确,没有错.妇科手术结扎病人输尿管又延误治疗造成肾脏损害不是医疗事故.
摸不着头脑,再说什么?
不着边际~
我手上恰好有一本《外科学》第六版,不过很困惑楼主是如何将外科学适用于“子宫全切手术后输尿管阴道瘘”典型的妇科手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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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学里,又如何说明了“子宫全切手术后输尿管阴道瘘的成因是典型的医疗伤害在世界医疗科学上是有定论的. 需要认真防范,需要及时发现,及时挽救在医疗规程上是有明确要求的.更是医院方面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详见《外科学》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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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在这本《外科学》第六版第585页,明确说明了胆囊的肿瘤性息肉包括平滑肌瘤,楼主却说:“稍微有一点相关常识的人都不难知道,胆囊是个薄膜囊体,胆囊里面没有肌肉,是不可能长出肌瘤的”不知这相关常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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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虽说对相关具体情形不了解,但楼主的荒谬论证,恐怕恰恰论证了楼主自己的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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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为如此,如楼主所说,荒诞还在继续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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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无论如何,出现医疗纠纷,是医患双方都不愿看到的。还是理智非感情用事的解决问题吧,既然对相关医疗鉴定有疑议,那么可以寻求上一级的机构重新鉴定。不过,从楼主本身荒谬举证看,医疗鉴定的结果,楼主是不会接受的。只是这里荒诞的不是医疗鉴定,而是楼主的这种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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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输尿管创伤

  输尿管系位于腹膜后细长而弯曲的管道,位置深且有一定弹性,因外来暴力损伤者极为少见,可发生于枪弹或刀刃伤,且都合并其它脏器伤;临床上多见的是手术创伤,其中以盆腔手术尤全子宫切除术发生率最高,随腔内泌尿外科发展,因器械操作不熟练、粗暴等因素可导致输尿管医源性损伤。

  医原性输尿管损伤的预防:

  术者不但要有两个“极端”的精神,更要熟悉输尿管的局部解剖特点及病理状态的输尿管解剖位置的改变。

  凡对盆腔内广泛切除诸手术,术前应行尿路造影检查以了解输尿管位置有无变异,亦可术前插管避免术中发生误伤。

  输尿管因病变而被牵拉变形、或因炎症粘连严重,解剖关系不清,或因渗血较多急于止血而大块钳夹结扎而误伤等常为造成损伤的客观原因,故手术野充分暴露,仔细止血,对条索状组织要解剖辨认清楚后再做处理,切忌盲目大块钳夹结扎。

  腔内器械操作时必须掌握要领,步骤及技巧,手法轻巧,切忌暴力强行通过或牵拉。为防止意外,应在X荧光监视、导引下进行较为安全。

  输尿管损伤的处理:

  治疗目的在于恢复输尿管的连续性,保存伤侧肾功。其具体方法要根据损伤的部位,程度及发现时间而区别对待。

  凡手术中即时被发现者,应立即修补吻合,术后72小时内发现者力争早期手术。后期确诊的手术伤或外伤,可先行肾造口术,治疗并发症,再择期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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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申请鉴定的申请书节选:
本人2005年6月2日做B超检查确诊子宫肌瘤需要手术。6月8日住进锦州205医院(沈阳军区205医院)。6月14日作子宫全切手术。21日出院回家休养。手术后4小时即开始腰疼呕吐且一直持续。7月4日住进锦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经多位专家会诊发现左输尿管末端梗阻,左肾积水,左肾功能不良,左侧输尿管阴道瘘。而且对造成这个损害的原因也已经做出明确诊断:“损伤、中毒的外部因素:子宫全切手术”。本人手术前经B超检查肾脏是健康完好的。
事情发生后,205医院拒绝了我的投诉,拒绝共同封存我的病案,更拒绝承担任何责任。这就是事情的简要情况。
锦州医学会锦州医鉴2005—87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无视锦州医学院、北大医院多位专家的明确诊断,违背事实,
医院做子宫切除手术结扎输尿管,面对病人的强烈反应以手术正常反应搪塞而疏于诊察让病人正常出院,甚至还以“胆囊多发肌瘤”的荒诞诊断做搪塞,没能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延误了极其宝贵的治疗时机,造成肾功能损害。事实证明这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锦州医学会锦州医鉴2005—87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无视锦州医学院、北大医院多位专家的明确诊断,凭空编瞎话就把这么清楚的事实否定了。这么明目张胆的颠倒黑白,放任损害扩大,在道德上说不过去,更违背医理法理,太过荒诞。因此提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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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在这里又见到了这位“医生”。
把子宫手术中结扎输尿管造成的伤害反应说成是“胆囊多发肌瘤”的反应又拒绝投诉,这样的荒唐要是发生在非法行医的江湖骗子手下抑或不足为奇,实在不该发生在三甲医院里,更不应该发生在穿制服的医生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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