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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环球董事长股权置换、欺诈上市公司股民

苏宁环球董事长股权置换、欺诈上市公司股民

2002年9月成立的南京浦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超低价每亩10万元成本在南京长江沿岸取得4650亩优质江滩住宅用地开发权。经营期间,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大股东的张桂平受未来土地升值潜力诱惑,公然违法,一次又一次盗窃、抢劫其他股东股份,导演了把其他股东全部清出浦东公司的计划。
        2005年张桂平用南京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长江岸边4公里江滩4650亩优质土地装入000718苏宁环球增发,张桂平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第一大股东,为说服其余四位股东,许尚龙、吴娟玲、蒋佳平、李维敏把浦东股权置换成上市公司股权,张桂平自编自导了000718苏宁环球股权与浦东公司原始股东股权置换案。让浦东公司原始股东同期进入000718苏宁环球上市公司。
        2007年6月苏宁环球000718董事长张桂平同时兼南京浦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亲自起草了一份000718苏宁环球股权与浦东公司股权的换股协议:张桂平在股权置换协议中,用何健(自然人)作为张桂平的代持人与许尚龙、吴娟玲、蒋佳平、李维敏做了浦东公司原始股东股权与上市公司000718苏宁环球股份的置换,张桂平在股权置换协议中第四条声明、保证和承诺,第四项中乙方(何健)对本合同项下苏宁环球公司2200万股份享有合法权利,第5项中,乙方(何健)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第6项中,乙方(何健)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任何违反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任何一方有违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第五条,担保:张康黎(作为苏宁环球000718第二大股东)承诺为乙方提供连带担保,若乙方(何健)有任何不能履约而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违约之罚金为4亿元人民币。
        该股权置换协议,乙方何健、担保方张康黎签字均由张桂平亲笔所签,4亿担保金(实划3.92亿)人民币由苏宁环球集团账户划存到21世纪投资集团账户。在股权置换后,双方又签署了一份股权处置协议,许尚龙、吴娟玲、蒋佳平、李维敏把处置股权的税费也都交付了张桂平代扣代缴。担保金到账后,许尚龙、吴娟玲、蒋佳平、李维敏的浦东公司股权变更到了乙方何健名下,但何健的苏宁环球2200万股迟迟未能变更到许尚龙等四位股东名下,故担保金迟迟未能返还到苏宁公司名下。据后来查证证实:何健并不持有上市公司苏宁环球(000718)2200万股股权,000718苏宁环球上市公司董事长张桂平和第二大股东张康黎并没把这份事关重大的股权置换协议在深交所做公告披露,并用上市公司董事长身价在弄虚作假,欺骗股权置换方,同时也愚弄和欺骗了上市公司的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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