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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闻快报]禁止12岁以下使用手机是因噎废食

[狐闻快报]禁止12岁以下使用手机是因噎废食

  [狐闻快报]禁止12岁以下使用手机是因噎废食
狐讯沙龙宣传站 尖声惊笑[li44902005@sohu]


  狐讯沙龙(12月27日):据搜狐新闻报道,近日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召开的“抵制手机网络色情——从我做起”社会各界座谈会上获悉: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蔓延态势目前已得到初步遏制。但还存在一些淫秽色情网站没有得到有效查处、淫秽色情网站关闭不及时等问题。对此教师代表、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学生处主任陈国治提出建议:立法禁止十二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使用手机……


  对于陈主任的这一建议,多数网友表示不能理解:万事都有利有弊,没有一件事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当然也没有一件事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关键是我们如何正确的去加以引导。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旦发现有什么是自己控制不了的,就马上想到要去“令行禁止”。这是对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没有自信、因噎废食的一种表现。


  随着科技的进步,手机已经越来越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随手拨几个号码,就可以和在各个地方的亲人朋友联系;在何时何地都不会找不到想要找的人,再也不用担心有什么公事私事被耽误了。收发短信、上网娱乐这些功能,更是丰富了我们的生活、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所以说现在手机几乎已经成为了大家的生活必需品之一,人手一机。即使是在校的中小学生,因为家长们都希望能随时联络到他们、知道他们的情况,基本上也会允许他们携带手机去上学。


  但前一阶段被媒体报道披露出来的许多手机网站传播色情信息的现象,也着实让我们吓了一跳:电影电视、网络媒体上的黄色信息泛滥,本来就已经让我们胆战心惊防不胜防了。现在这个手机黄毒显然隐蔽性更强、也更不容易被发现和清除干净。尽管电信运营商宣称最近已经封堵了手机WAP和色情网站两千多个,但肯定还远远没有达到“赶尽杀绝”的地步。


  但是即使如此,是不是我们就可以采取干脆“一禁了之”的态度呢?当然不行。像大禹治水那样,什么事我们都要去疏导引导、而不是直接简单粗暴的想要一纸禁令去制止,这样效果肯定不会好。具体到禁止孩子使用手机这件事上,我们应该想到的是:首先这得投入多大的人力物力去监督执行这件事?即使我们舍得、能够投入了,就一定能处理的好吗?其次为什么禁止的标准定在十二岁而不是十一岁或者十三岁?这其中的原理是什么、有什么科学依据吗?最后,即使我们成功的堵住了孩子们的耳朵、蒙住了他们的眼睛,让他们“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了。但这些在温室里长大的花朵们,连一点儿自我抵抗、自我预防能力都没有,以后离开了我们的保护呵护,还怎么去生存?


  所以说在控制手机传播黄色信息这件事上,我们肯定还有好多事情可以去做。但提倡禁止未成年人使用手机,则是很荒谬、很愚蠢的一件事。特别是从一个教书育人的人民教师口中说出这样的话来,实在很具讽刺意味……


  这是尖声惊笑在搜狐新闻为您发来的专稿,欲知详情请至相关论坛查看或继续关注狐讯沙龙宣传站相关专稿。
  相关链接:部分教师提议立法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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