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族人常常发现,用任何直接方式统治蒙古人都是极其困难的。在清王朝之前,没有一个民族做到这一点,如果有例外的话,突厥和契丹等北方其他游牧民族在成吉思汗之前也许做到过,那时蒙古人数量极少,无足轻重。满族在这方面获得了成功,清王朝对蒙古人的态度的前后变化即为明证:起初蒙古人问题是一个外部问题,但到1911年,蒙古人问题已成为内部问题,虽然是一个特殊问题。要解释这种成功,我们有必要考察满族国家的创始人努尔哈赤(1559—1626年)和阿巴亥(逝于1643年)时代的政治理念和制度——清王朝蒙古政策的许多先例都形成于1644年满族入主中原前的数十年间。
1619年,努尔哈赤对明王朝感到极为愤怒:汉人一直干涉满洲部落的事务,并成功地诱使叶赫部落离他而去。他向天地发誓要攻袭中国,重新夺回叶赫部落。但是,实施这样大的一项行动,他需要有人帮忙。他求得了西南方一个蒙古人联盟(名叫喀尔喀五部)的王公们的支持。他有充分的理由做这样的选择。喀尔喀五部既富裕又有实力,努尔哈赤自1594年以来就一直与他们保持着良好的关系,那年蒙古王公中的罗卜桑诺颜开始定期向他派遣使者;他送女孩子给他们,也娶他们送来的女孩子作妻妾——这是内亚必不可少的外交手段。1605年,喀尔喀五部的另外一位王公——巴尤特部落的达尔汉?巴图鲁诺颜派他的儿子恩格德尔台吉前来向努尔哈赤叩首请安,并献上良马20匹。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努尔哈赤把自己的皇帝(满族称“汗”,蒙古族称“可汗”或“汗”)称号归功于喀尔喀五部;1607年,恩格德尔台吉亲率由联盟的几位王公所派代表组成的一批使者向努尔哈赤进献牲畜和骆驼,向他叩首,称他为“昆都仑可汗”(“尊敬的皇帝”,满语为“昆都仑汗”)。在此之前,他在满文文献中只是一个淑勒贝勒(智慧王)。从1616年开始,他起用了新称号:淑勒昆都仑汗。
喀尔喀五部的这些行动应被视为外交行动,而非政治上的臣服行动;努尔哈赤仍然需要劝说他们与他共同发起一场针对中国的军事行动。他在致喀尔喀五部的信中如是说:“明国、朝鲜,语言虽异,然发式、衣饰皆同,此二国算为一国也!蒙古与我两国,其语言亦各异,而衣饰风习尽同一国也1这个论点及其对文化异同点的强调,具有鲜明的东亚特征,它对于明朝的汉人和异族的蒙古人及满族人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但是,它也包含着仅在内亚才有的一些特点,我们可以把它们作为讨论满族早期政治理念的起点。
第一,中国、朝鲜、蒙古和满洲都是gurun(“固伦”,意为“国家”,中国人称为“国”)。这意味着除财富、面积和风俗习惯不同外,它们都是平等的,这一点在早期的满文档案中随处可见。对这些国家的称呼从来没有差异:蒙古(此时它只是在种族和政治理想的层面存在着)一直被称为蒙古固伦(蒙古国)。中国被称为尼堪固伦(中国)、大明固伦(大明国),或阿穆巴固伦(大国)——这个称呼指的是面积,或者作为尊称,在致明朝皇帝的信中指“贵国”。满洲被称为女真固伦(女真国)、满洲固伦(满洲国)、爱新固伦(金国,从其祖先金代女真人而名之),或者诸申固伦(女真语,指国家)。中国人的“天下”观有时被早期的满族人以“天下”(abkaifejile)的名义加以利用,但其含意与中国人所指的由中国皇帝统治的天下帝国大不相同。1619年努尔哈赤在致朝鲜国王函中谓:“普天之下,何国不有?岂大国独存之,而小国尽亡耶?”此函及其他文献清楚地表明,只有天是天下各国的唯一统治者。
固伦——政治学意义上的“国家”——的语意无疑包含了“国家”的所有内涵。它可以单指一个国家的人民或领土;它也可以指王朝。固伦还可以指一个固伦的附属部分,因此,在早期的编年史《满洲实录》中,哈达部、叶赫部和其他部落皆被称为固伦,无论它们是否已被努尔哈赤征服。后来,当努尔哈赤对它们的控制日益严密时,有时也用其他名词称呼它们:aiman(部落)、tatan(部落之领土)或golo(省)。这些名词也以同样的方式用之于蒙古人。
如果各国在名称上无法互相区分,那么统治者又如何呢?我们在这个方面又看到了平等的做法,仅是在合法性方面做了一些考虑。中国皇帝被称为尼堪汗,或者具体称为万历汗(万历皇帝)、秦二世汗(秦代的二世皇帝),等等。朝鲜国王被称为Solhohan(朝鲜皇帝),虽然我们发现在阿巴亥时期(1627—1643年)致朝鲜的最高统治者的函中曾用过Solhoguruniwang(朝鲜国王)的称呼,这也许是因为朝鲜国王自称为“王”。蒙古的情况更复杂一些:由于当时蒙古没有一个被所有蒙古人承认的最高统治者,所以满族人在实践当中把自称为可汗的所有蒙古统治者都称为“汗”。其他蒙古统治者被称为贝勒(王公,蒙古语为诺颜),实际上,在蒙古人尊他为帝之前,努尔哈赤就自称为贝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