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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闻快报]砍人老太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狐闻快报]砍人老太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狐闻快报]砍人老太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狐讯沙龙宣传站:寒月如霜[yjqyxhh@sohu]

狐讯沙龙(4月25日):在社区首页,有一篇来自星空爆料论坛的帖子砍人老太要判刑了!这事错在“贼”or错在“砍”。点击该链接,只见网友们正在就此事件议论纷纷,大家观点各异,各有各的立场。笔者认为,小偷有错在先,但刘老太在索回被偷的钱以后,以惩罚小偷为名,对郑某头上连砍三刀,则是在泄愤,属于故意伤害罪,理应绳之以法。我们不能因为被砍的人是小偷,便无视老太的犯罪行为,更不能为这种持械行凶的人叫好。

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这个事件中,小偷的犯罪行为已经被制止,被偷的钱已经索回,老太却仍持刀砍人,并误伤见义勇为者,非但不属于“正当防卫”,连“防卫过当”都算不上。“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一般来说,区别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有一个根据,那就是犯罪行为是“正在进行时”还是“过去时”。如果按照媒体的报道,刘老太是在要回被偷的钱之后又给了小偷3刀,那么刘老太这种“防卫”行为,实际上是在侵害行为已经被制止时产生的,应属于“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

有的网友认为:“老太为铲除邪恶,做了现实社会中好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凭什么要判刑呢?”更多的网友则认为:“偷盗行为固然犯法,但不能以违法对违法。”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前者把老太列入了惩凶除恶的范畴,大有一股见义勇为的凌然和气概。后者跟笔者的观点相同,认为应该将偷盗和老太持械伤人二者的罪行区别开来,小偷有小偷的罪名,小偷偷钱,老太可以追究他的责任,老太伤人,小偷也可以行使他的权力。不能因为老太砍伤的对象是小偷,便不追究她的法律责任,法院要依法制裁老太,并不等于是在助长小偷的恶习。

刑法对正当防卫的限制性规定,并不影响大家见义勇为的行为。正当防卫指对本人的私力救济权,见义勇为则是指对他人实施的私力救济权,是为了维护正义而挺胸而出的行为。严格来说,见义勇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却不能等同于防卫过当。也就是说,挺身而出抓住小偷的厨师,属于见义勇为,我们理应倡导这种精神,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而老太却在犯罪行为已经被制止时连砍三刀,就连厨师极其家属也出面讨要说法,可见她当时完全是气急败坏,失去了理智,远远地偏离了“见义勇为”或“正当防卫”。

目前,对于郑某是抢劫还是偷盗,刘老太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以及伤情鉴定等,警方还在走访调查取证之中。郑某的罪名如果是仅一百多元的盗窃罪,不足以定罪量刑,应该可以从轻发落,如果定性为抢劫罪,便将被依法判刑,而刘老太“故意伤人”的罪名如果成立,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是寒月如霜在社区首页为您发来的专稿,欲知详情请至相关论坛查看或继续关注狐讯沙龙宣传站相关专稿。

相关链接:
星空爆料:砍人老太要判刑了!这事错在“贼”or错在“砍”
健康播报:南京"追砍小偷老太"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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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人老太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防卫过当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防卫过当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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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这个老太太也太冲动了点吧,心情可以理解,谁都会痛恨小偷


不过钱要回来了,就算泄愤也不应该以身试法啊,报案把小偷交给警察是对小偷最好的惩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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