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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现治晚癌方法欣喜若狂无法用于临床愁肠百结

[转]发现治晚癌方法欣喜若狂无法用于临床愁肠百结

发现治晚癌方法欣喜若狂无法用于临床愁肠百结
我要向全世界宣布,我发现了根治晚期癌症的方法,我是通过自己身体发现的,由于我是一个平民,不是专业的医生,没有行医资格,冒然给人治病就会触犯法律,如果你的亲属中有癌症患者,请您来关心这件事,督促官方早日介入,为挽救无数患者的生命出一份力!
刚发现根治晚期癌症方法的时候,我兴奋,我激动,我夜不能眠,我打电话到市专利局,接电话的人说,要有药物才能申请专利,没有药物只是方法他们不能给我任何帮助。后来我又打电话到市卫生局信访办公室,接电话的人要我把治病的方法讲出来,我说现在就告诉你的话我的知识产权就不存在了,我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对方说(你要利益,你要利益),言下之意我应该无私奉献地讲出治病的方法,试问天下有几人不要工资愿意为对方工作的。更何况我的生活非常地困难。我到国家网站查寻,上面只有无形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后如何保护的法律法规,没受侵害前如何保护完全一片空白,在十分无奈情况下,我到闹市去撑着上写(我要向全世界宣布我发现了根治晚期癌症的方法)的横幅希望能引起电台记者注意,没想到记者没出现警察来了将我带到派出所关了3个多小时,给我扣上3顶帽子:诱导别人,非法行医,扰乱社会治安。直到现在我也想不明白,我撑着横幅一声不想地坐在路边的台阶上,扰乱了谁的社会治安?一个病人没有怎么就非法行医?凭啥断定我诱导别人不能治好癌症?他们还打电话到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用警车像押送犯人一样送回家,还几次登门一再警告,不能再有下次如再这样就不客气了!经过长时间的折腾,我痛苦,我无助,这件事成了一种精神上的折磨。我希望各位网友将我的遭遇互相传送,我对无论长在身体任何部位的可转移癌有绝对治愈的把握,请大家呼吁国家立法。保护无形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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