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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073277135212223368 |
执业机构:北京市安中律师事务所 |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C座2007-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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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可以退房的几种情形
1、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房屋质量不合格。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3、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4、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5、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6、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合同中约定交房日后,业主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
7、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8、开发商未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9、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