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丹堡还我阳光!(转)
我家2007年购买燕郊开发区汇福房地产公司的纳丹堡小区,由于经济所限,就选择了东西朝向的一套。然而2008年底交房时,却发现,开发商严重违背了当初的承诺,严重侵犯了我家的采光权。
1、我家东面三四米处盖了三层门面房,直接挡住我家光线;
2、我家是二楼,一楼底商上面砌了一道短墙,第二次挡住我家的光线;
3、我家的房子是一个拐角楼,和南面的高楼连着,挡住我家南面的光线;
4、南面的高楼基本挡住我家西面的光线。
这样一来,我家花四十万血汗钱买的房子,就像是地下室一样,既无居住价值,又无投资价值,住不得,租不得,变成了垃圾。
[ 本帖最后由 纳丹堡维权 于 2009-2-14 06:5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