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根跺脚新解
傻根用在日本野鸡大学学的中文解释李白《赠汪伦》诗中的踏歌声时,理解为一群村民的跺脚声。之所以强调是一群村民,是因为傻根认为1、如果是一个人,就用“闻”不能用“忽闻”,加了一个“忽”字,表示对象一一群人,当时笔者请他解释两点:1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琵琶行》中有:忽闻水上琵琶声,请问是听到几个人弹琵琶?2是如果傻根回家,忽见其你在家睡觉,是不是其母和一群人在睡觉?
这两个问题突出说明傻根在日本野鸡大学学的中文是多么差劲。
现在傻根对踏歌又有新解:歌声不是跺脚声,踏歌就是歌声与跺脚声的混合声。难道你是聋子?自己踏歌听不到自己的跺脚声?
在这里,她承认歌声不是跺脚声,踏歌是歌声与跺脚声的混合声。那么李白是可以只听到汪伦一个人的踏歌声,除非汪伦喉咙有毛病,发不出声来。
李白明明是听到岸上汪伦的踏歌声,傻根却要说是李白自己的踏歌声,其在日本野鸡大学学的中文真是误人不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