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袍干尸---通天谜案再次考验前清历史
“弘皙逆案”是前清最雷人的冤假谜案
(据载:最近发现的一具清朝尸体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为什么这样说呢? 沈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教授赵成文最近成功复原了北京石景山“龙袍干尸”面貌,从而解开了清代男尸着龙袍、盘发髻等历史谜团。 2006年5月,在北京石景山玉泉路某施工现场意外挖掘出一具清代干尸,男尸长1.73米、左脚长有六趾。此人下葬棺椁的棺头上所载为:皇清诰授中宪大夫拙吾黄公之灵柩。由此可确定,干尸的身份为清康熙时期的“中宪大夫黄拙吾”,但专家寻遍《清史》,却没有发现任何关于黄拙吾的记载 。 令人奇怪的是,按照清代官服制度,文官补服绣飞禽,武官补子绣走兽。中宪大夫为四品文官,四品文官的官服应该绣有鸳鸯补子。但男尸所穿补服上绣的却是麒麟的图案,这是一品武官才有的官服。不仅如此,还穿着“四爪蟒袍”和“五爪龙袍”。四爪为蟒,五爪为龙,此人不过是四品文官,却身穿只有亲王以上才有资格穿的四爪蟒袍和五爪龙袍。 另外,清代发式为前面坤发,后面辫子,而干尸的这种“发髻”发式与清规“剃发令”不符。 )
史学界将孝庄下嫁、顺治出家、康熙传位并称清朝三大谜案。倘若细细品味,不禁令人生疑:雍正暴死为何未列入排行榜呢?难道皇帝被刺这惊天巨案还不够“雷人”不成?
如今开启红楼迷宫,方见其中奥妙:原来雍正暴死与乾隆继位有着鲜为人知重大隐情,做了继位新君的乾隆更是“胜者王侯败者贼”,把所有“屎盆子”都扣在别人头上,包括他的父皇雍正,自己沽名钓誉戴上了“十全老人”这顶高帽子,大修《四库全书》来篡改历史。因此,才留下了至今悬而未决的清宫谜案。
第一个是“康熙传位”。
康熙在两废太子胤礽后,秘密册立唯一的皇嫡孙爱新觉罗.弘皙作为接班人。对于康熙“钟爱”胤礽嫡子弘皙这一点,清史尚存有零星记载,应该是无可厚非的。当然,传位给弘皙在清史上是见不到的。此说要在“补记家史”的“红楼迷宫”中才会见到。“通灵宝玉”映射传位诏书,他有三大功能:“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除什么邪祟?应该是针对康熙传位的种种假说;疗何人冤疾?只能是医疗胤礽两次被废的冤疾;知多大祸福?当然是能否补天当皇帝。这些真情在《一缄书札藏何事》中都有详细论述。
第二个是“雍正暴死”。
雍正无疾暴卒已成不争事实。那么,什么人可在皇宫大内把皇帝的脑袋搬家呢?答案只有一个:雍正身边自家人。这一点在清史中有些说法都是在“搅浑水”,有意无意的在为乾隆遮丑。因为真正刺杀雍正的凶手,是弘历生母钮祜禄氏联合弘历王妃富察氏,两个“亲家”族人策划实施了这刺杀皇帝的大案,目的当然是让弘历继承皇位。至于弘历得到的那两份传位诏书,就是在刺客们劫持雍正两天间迫使雍正写下的。可以想像,雍正写下那传位诏书后也就被摘去“命根儿”了。
第三个是“弘皙逆案”。
谁说弘皙谋逆了?弘皙是怎样谋逆的?为什么清史记载“弘皙逆案”只有少得可怜的那么一点儿?谋逆可不是闹着玩儿的,那罪状不添根加叶也就罢了,为何还要躲躲闪闪呢?答案只有一个:弘皙根本就没有谋逆。
先说康熙传位给弘皙。按“朕所种爱”来讲,弘皙是康熙唯一的嫡皇孙。这在注重嫡长制的康熙来讲是合情合理的。问题就出在康熙临终前,这接班人被胤稹“毒设相思局”给遣出京城回东北祭祖去了。等到弘皙回来,胤稹已然继位。“鶺鴒香念珠”也没什么用了。
没办法,皇位被“父皇”(弘皙在胤礽被废时过继在雍亲王府)占了。弘皙“小惠全大体”,辅佐雍正治理国家。雍正在“老祖宗”监督下写了传位给弘皙的密诏,于是,“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弘皙在雍正朝最后成为首辅军机大臣,权位高过胤礼等叔父辈,正可谓“双悬日月照乾坤”。
眼见这家业就成外人的了,被雍正冷落的钮祜禄氏与皇子弘历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于是,“赵姨娘问计马道婆”,婆媳两个要为弘历接管家业而“把他两个都绝了”――第一个当然是雍正。没有先皇大行怎会有新君登基呢?第二个是“打草惊蛇”,栽赃陷害弘皙王妃曹氏与刺杀雍正案有关,以此挤兑弘皙辞官归乡。
看来那皇位在弘皙眼里并不是什么稀罕物儿,又一次被抢也没能“大丈夫相时而动”,不然弘历当上皇帝也得被赶下台。
就这样,弘皙把曹王妃丢在“禁所”,于乾隆元年春携家人来到京东乐亭“皇粮庄”。在乐亭地方志有李兰“不合时宜被劾归”说,这李兰应该是弘皙“替身”,传说李兰曾为乾隆帝老师,乾隆做皇帝后诏其进京做大官,李兰竟在进京途中突然死亡。还有被吓死一说。
其实,这便是乾隆四年所谓“弘皙逆案”。乾隆不放心弘皙活着,因为他太知情(食密情果),诏进京肯定没好果子吃。弘皙便“金蝉脱壳”诈死埋名归隐在乐亭石臼坨。乾隆真以为弘皙死了,还假惺惺给了谥号(文勤公)。
乾隆七年后,“荒唐王爷”和亲王弘昼来石臼坨秘密看望皇兄弘皙,并将朝廷如何篡改国史、泯灭弘皙历史等和盘托出。如此方引出弘皙著书《石头记》补记家史。
谁料想,因弘皙多次对《石头记》进行评注,越评越可看出背面真情来(“情僧录”),便有人向朝廷吿密,引来查禁《石头记》――“索书甚迫”。这时大概是在乾隆二十四年,为了将真情传世,弘皙王妃曹氏堂弟曹雪芹(史湘云)作为继承人,对《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作了必要的“披阅增删”,写成《红楼梦》传情入世。
以上观点在《一缄书札藏何事》中皆有论述,真情就好比“九连环”,环环相扣,互为佐证。在乐亭石臼坨更有“庙名久隐,断碣犹存”相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