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
秩序场(《秩序场》12)
宋卿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241662745
在人类社会活动的大环境里,民族和国家的演变表面看上去纷乱复杂,但是也有规律,都在受到某种力量巨大而持久的作用。虽然直观上不容易看到,但它对人类社会政治形态施加的绵延不绝的力量,显示了它的存在。正像万有引力赖以发生作用的引力场,电磁力赖以发生作用的电磁场一样,秩序场是真实存在的,如同我们的生活中存在的同学圈,以友谊作为媒介的朋友圈一样,秩序场的实质是一个人际关系圈,它以条件互利关系为媒介,以冲突和妥协为作用力,秩序场就是发生了条件互利关系的人们形成的利益关系圈。
秩序场首先体现为一个地理范围,而这个范围常常又不是与国界相吻合的,而无尽的麻烦也正在于此。
追溯到几千年以前,氏族和部落里长幼有序,家庭式管理体现了最初的秩序,人们的关系仅限于群体内部,很少和外界发生联系,并在长时期自成体系,这是历史上时间最常的人类利益关系圈,并形成了各自的语言和习俗。这时候的世界存在着众多的相对独立的完整的秩序场。农业的发明使人口骤然膨胀,部落之间空间上的距离大大缩短,联系逐渐频繁。领土、水源和安全成为部落间关系的焦点。由自古以来相对隔绝的状态转变到相互形成条件互利关系,秩序场扩大了。要么征战,要么联合,总之,新秩序取代旧秩序已不可避免。
在古代中国,四千多年前的黄帝,正处于这一时期,他先后击败炎帝和蚩尤部落,又经过“五十二战”,实现了“天下”统一。人们敬仰他,把他做为中国的始祖,不是因为他能征善战,善于打仗,而是因为他为“天下”建立起了新的秩序。当然一切并没有结束,秩序场仍在不断扩大,“天下”的范围也就不断地扩大。
在世界范围内,现代人一出现就以氏族和部落为单位在各地生根发芽,就像人吹出的无数个稀疏的泡泡,这是现代人类最早形成的利益关系圈(秩序场)。随着这些泡泡迅速长大,逐渐由稀疏变得致密起来,时常会有两个泡泡粘在一起合为一个泡泡,泡泡数量越来越少,后来形成可数的几个大泡泡,最后合而为一。粘合的过程就是一个战争和动乱的过程,这一过程持续了几千年。
秩序场也可以理解为武力能够达到,并可以有效统治的范围。这和武器水平、战略战术水平、运输能力、地理条件密切相关,秩序场的范围受它们的影响。谈到这里,我们很容易想到一个词:“帝国”,这是历史山存在的一个事物。曾几何时,它意味着荣耀和繁荣,但现在却成了一个肮脏的字眼,会使许多人感到不快,因为它常常和攻伐、征战、侵略联系在一起。的确,历史上的帝国都是通过战争开疆扩土得以建立的。尽管如此,帝国是秩序场秩序统一的实践者。除了传统帝国带来的民族歧视和压迫不论,帝国存在的内因就是它试图为秩序场提供统一的秩序,同时降低秩序的成本。这符合秩序场整体的利益。当然如果民族问题解决不好,秩序的费用就可能更高,帝国就可能崩溃。传统的帝国不断地开疆扩土,却常常无法有效管理新增加的远方领土,这显然和武力的输送能力有关,而从秩序场的角度看,那些领土已经超出了秩序场的范围。
古代中国和西方世界一直保持着经济和文化的联系,著名的丝绸之路可以作为见证。水果、蔬菜、家畜、丝绸、宝石、香料从东方传到了西方,牲口挽具、火药、指南针、纸和印刷术从中国传到了欧洲。伊斯兰教和佛教分别从波斯和印度传入中国,深深影响了中国的宗教文化。然而,即便如此,由于地理的阻隔,古中国和西方,包括波斯和印度还没有形成条件互利关系,不属于一个秩序场。
从中国的形成和演化可以反映出秩序场不断扩展的过程。“中国”这个名称的内涵,有一个历史演变过程。相传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是夏朝。上古时期黄河流域一带的先民自称“华夏”,或简称“华”、“夏。从字义上讲,“华”字有美丽的含义,“夏”字有盛大的意义。华夏”所指即为中原诸族,古代居住在黄河流域的华夏族人,称其四境的民族为蛮、夷、戎、狄,华夏人居中央,遂自称为“中国”,当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之后,也以“中国”自居。如鲜卑人建立的北魏自称“中国”。“中国”一词所指的范围,随着时代的推移而经历了一个从小到大的扩展过程。后来,“中国”成了列国全境的称号。秦汉统一以后,更从政治上加了一层有力的保证,并把不属黄河流域但在中原王朝政权统辖范围之内的地区都称为“中国”。
秩序场通过对在其范围之内的不同种族、不同民族及国家不断施加的糅合力体现了它的真实存在。这种力量隐藏于绵延不绝的冲突和谈判妥协的背后。秩序场施加作用力的过程即是各部族和国家不断融合的过程,也是新的民族和国家产生的过程。
正是由于人的自利性,导致了经常发生交往的人们之间存在着利益困境——形成了条件互利关系。只有引入规则和第三者强制力,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秩序,才能把人们之间的条件互利关系强制扭转为合作关系,这正是秩序场真实存在的机理。而扭转的过程,恰是秩序场发生作用的过程。
秩序是建立在规则基础之上的利益分配体系。包括规则和第三者强制力。社会规则包括的范围极广,有些规则没有第三者强制,仅靠舆论监督执行;有第三者强制的规则比如法律、
法规是由国家做为第三者强制力监督执行的。例如足球比赛是由裁判做为第三者依照规则进行强制执行的,规则能够得到较好的执行。我们说,有第三者强制执行的规则就在相应领域形成了秩序。正如罗伯特.库珀所言:“在任何一项法律后面,都站着一名警察,随时准备使用暴力,作为最后的手段;在每一部宪法后面,都有一支军队,随时准备捍卫宪法;在20世纪下半叶欧洲和平发展的后面,是北约和美国的军事实力。”而规则和第三者强制力不断建立的过程,也正是秩序场现实其存在的过程。
秩序场对其范围内的人们所施加的力量,由利益困境的恶化程度所决定。秩序场内越混乱,秩序场体现出的力量就越强大;由利益困境引发的灾难越深重,新秩序产生的条件就越成熟。
对我们来说秩序并不受欢迎,因为每个人都要付费,还意味着人们将时刻面对着脚镣、手铐和那些冰冷的法律。但是无秩序更有害,人们的利益更加受损,甚至影响到社会的正常运转,更甚至于是毁灭性的灾难。这就是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
人们建立了秩序,为的是防止无秩序,防止条件互利关系对人们构成的伤害。这个伤害远大于秩序的费用,所以人们按照利益得失决定了需要秩序,这是最根本的民意。秩序属于公共物品,这一公共物品的建立需要费用,而一旦建立,不会因为使用而减损,且使用的人越多,分担的费用会越少。仅此可见,秩序本身具有扩张性的特点。
一个社会群体有了秩序,这个群体获得的利益是相对最大的,并随着秩序范围的扩大,利益同时在增加。原因是:人们合作的范围和方式在增加,利益随之提升;秩序所需的费用随着人数的增加,分担的费用有条件减少;同时意味着安全利益在扩大(威胁减少)。这时秩序扩张的内在动力。
一个秩序场内,列国林立的状态本身就是秩序场人民难以容忍的。除了各国人们无法有效交流与合作,影响经济发展外,还要承受各国摩擦、冲突乃至战争所带来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失,加上高昂的赋税,形成混乱的秩序场巨大的秩序费用。
我们不能不提到2000年前的一位思想家,这就是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孔子首先对秩序的执行者,也就是当时的统治者提出:要实行德政,爱惜民力。通过限制统治者的物质欲望,来控制国家的无度开销,达到降低秩序的费用的目的;同时教育人们崇尚礼仪,推行孝悌之道,从社会基层规范人们的行为,这样也达到了降低秩序费用的目的。最终结束他所认为的“春秋乱世,回到天下大治,也就是秩序场统一的理想局面,实现“吾其为东周乎”的政治夙愿。
但在个别情况下,秩序的费用极其高昂,人们宁可付出无秩序的代价,也要废除这个秩序。中国秦朝的覆灭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秦朝的赋税、劳役极其繁重。秦国的强大直至统一天下,依靠的是法家思想,通过商鞅变法,制定了周密的严刑酷法,强悍了国家。正是由于对严刑酷法的迷信,统一后,制定了更为苛刻的法律,使人们噤若寒蝉。统治者认为只需通过这种方式就足以使江山永固,传至万代,蔑视儒家提出的降低秩序费用的“仁政”思想,甚至于“焚书坑儒”。
秦朝的繁重劳役和赋税是历史上有名的,大兴土木工程,动辄征调劳工上百万,人民在统一后没有能够休养生息,负担还加重了。秦朝为秩序场提供的是费用高昂的秩序,违背了秩序场寻求最低费用的规律,覆灭成为必然。正如孟子所说:“现在那些服侍君王的人都说:‘我能为君王开辟国土,充实府库。’现在所谓的优秀臣子,正是古代所说的祸害人民的人。君王如果不走正道,不追求德政,而追求个人富足,这就是夏桀。那些人又说:“我能为君王交结盟国,打仗一定能够取得胜利。’这些人都是古代所说的祸害百姓的人。君王不走正道,不追求德政,却想为他努力作战,这是帮助夏桀。照现在这样的路走下去,不改变现在的风俗,即使得到了天下,也是一天坐不住的。”秦朝的经历,验证了孟子的话。秦国建国有数百年,但统一天下后,仅仅维持了15年就土崩瓦解了,成为史上少见的短命王朝。这是错误思想导致可悲结果的著名例子。好处是,为后世的汉、唐统治起到了宝贵的借鉴作用。
社会秩序寻求最低化,建立了条件互利关系的人群整体寻求利益的最大化,是秩序场对人类社会发生作用的根源,并体现了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