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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农民不能被代表

工人农民不能被代表

工人农民不能被代表

——对《选举法》的修改提条最根本的意见


辛华
12月23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进入了二审。这个修改草案的最大改动点,是取消了有名的1/4条款,即在基层人大中,农民的代表权比照市民的代表权四分之一计算。1953年颁布的这个选举法,当时是由邓小平同志作的说明:“在城乡之间作出不同比例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体现了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反映了我们国家各阶层、各民族、各方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据说当时的依据是,不能因为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就可以把人民代表大会开成了农民代表大会。因而,这个修改草案规定了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根据各地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进行分配。
这个修改草案,就要提交三月份召开的人大会上付诸表决了。选举是民主社会的基石,而选举法则是关乎公民民主权利的一项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是件大事。但我发现,网民们对此的关注度很低,甚至处于集体忽略的状态。似乎并没有意识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不断推进,真刀真枪的激烈竞选,已经不会是很遥远的事了。中国社会日趋进入进入多元化时代,根据修改草案的这个规定,人大代表不是代表全国人民的,只代表选他作代表的那部分人民。而我认为,人大代表也不能完全代表选区全体人民,人大代表实际上已经成为社会各个阶层的代言人。不同阶层的代表会在人大会上提出符合本阶层利益的提案,会在表决器上按下不同的按钮,而占有多数席位的代表所代表的阶层必将会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表决结果。

这个修改草案,恰恰没有体现上述的这个最核心的涵义,没有规定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阶层人口数相同的原则进行分配。比如,工人,农民,这两个阶层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而草案中只是笼统地规定了“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其中这个“适当数量”, 多少为“适当”?概念上很模糊。应该按照“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要求和按照阶层人数所占比例分配名额的原则,清晰无误地规定出来。在没有修改宪法之前,我国仍由工人阶级偕同农民阶级来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全民共政的国家。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的构成,多年以来,一直能见度很差。据全国第十一届人大的权威发布,全国人大代表名单中,有妇女代表637名,占代表总数21.33%;少数民族代表411名,占代表总数的13.76%,并单独说明人口不足3000人的珞巴族,也有1名代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2%以上,且特地指出,其中一半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这些数据,既有绝对人数,又有所占比例,相当的清晰而又精确。但涉及到工人农民的代表时却异常的模糊:“一线工人代表比上届增加了一倍以上,基层农民代表比上届增加了70%以上”。倒是此间的全国人大代表黄德明尖锐地质疑过:一些明明是企业主,到选代表时却成了“一线工人”,一些早已离开农村不是农民的老板却摇身一变成为农民或工人(见附件[1])。好在碰巧百度到了北京市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然后又辛苦地人肉了一遍,还要感谢互联网啊,算是晒全了人大北京团的代表构成。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剖析结构,可见一斑——  
北京市第58名全国人大代表的构成:官员,30 名,占51.7 %准官员(院所领导): 6名,占10.3 %;企业家,8名,占13.7%;社会知名人士,13名,占22.4 %;一线工人,1名 占1.7 %;一线农民, 0名,占0.0 %(见附件[2])。可见,在北京代表团里,来自中产以上阶层的人大代表占到了98.3%,而处于社会底层的一线工人,只是代表总数的1.7%,至于农民,就不要提了吧。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盛怀仁副委员长所言:“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第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人数偏少”[3]。而到底“偏少”了多少,因为没有一线工农代表确切数字的发布,也就不得而知了。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推出的《2004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确认,当时的中产阶层只占社会总人口的4.1%(见附件[4]),五年之后的今天,可能要高出不少,由于没有官方统计资讯,姑且算它已经达到了10%如何?再加上他们的特优指数加权,出自中产以上阶层的人大代表,占到代表总数的20%不少了吧,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是现在的几近100%啊。这个社会学研究所的另一个调研成果——《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公布了中国社会十大阶层构成比例。其中,在社会总人口中,产业工人阶层占到22.6%,农民阶层占到44%(见附件[5]),两者合计为66.6%,不应该选不出比1.7%更高比例的代表啊。人大代表已日趋成为社会各阶层利益的代言人,而阶层代表的缺失则使其声音在大会上几近0分贝。例如,有些代表的发言,之所以遭遇了社会舆论的炮轰,应是因其言论损害到了其它阶层的民众利益;再如,在国企改制中下岗失业的4000万国营和集体企业职工(占全国总人口的2.9%),有着分享改革成果的强烈诉求,在两会期间的人民网论坛里,网民对此的提案是最多的,呼声也是最高的,但因人大代表中没有一个国企下岗失业职工,结果自然是泥牛入海,杳无消息了。
工人在人大机构里的代表一定要是真正的工人,农民在人大机构里的代表一定要是真正的农民。当今的工人农民完全可以选出自己阶层里的合格代表,工人农民选出的代表完全可以表达本阶层的意愿和主张。不需要任何人代表他们,不需要任何人替他们发声。他们的意见和主张来自本身所处的社会地位,来自本阶层的利益需求,任何人都无法身同感受地主张、维护他们的权利和利益。只有这样,人代会才更能体现民意,更接近于全民公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 
 
附件:    
[1]《南方都市报》( 2007年3月4日 )     
[2] 北京市第58名全国人大代表构成    
一、官员    30 名,占51.7 %    
王 伟、毛桂芬、吉 林、池 强、孙安民、牟新生、宋鱼水、张 工、欧阳泽华、郭金龙、梅宁华、慕 平、马文普、王云峰、王安顺、方 新、李昭玲、刘 淇、关阔山、李志坚、宋贵伦、罗金保、贾庆林、黄燕明、于均波、杜德印、金生官、赵久合、赵凤山、索连生    
二、准官员(院所)   6名,占10.3 %    
刘新成、闫傲霜、许智宏、方 新、纪宝成、谢维和    
三、企业家   8名,占13.7%    
马宗林、王小珂、王文京、田 雄、朱继民、李福成、柳传志、冯乐平       
四、社会知名人士    13名,占22.4 %    
王天佑、王为政、王蓉蓉、冯 坤、刘长瑜、刘忠军、肖建国、吴碧霞、邱苏伦、林毅夫、图娅、高丽朴、漆小瑾    
五、工人    1名 占1.7 %    
魏 刚    
六、农民    0名  占0.0 % 
这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一切问题的发源地,人民执政和执政为民的问题呼之欲出了。
老科比,好样的,顶你,刚冈地!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执政主体就应该是人民,而保证人民执政的手段正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在大会中的比例体现了执政主体的阶级性,之所以社会上老百姓的声音总是弱势,北京市的代表比例一说明了一切,不知道你的帖子会不会短命,只要能生存在这里,我每天来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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