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关于酒的故事
1972年11月12日,"下放"在江西省新建县劳动的邓小平同志,前往江西樟树搞调查研究。
这天风和日丽,上午10时左右,邓小平乘坐的伏尔加轿车开进樟树城区经过樟树四特酒厂门口。此时,一阵沁人心脾的酒香飘进车内。小平同志对身旁的工作人员说:"这肯定是到了四特酒厂了。"说完转过头去,凝神注视着外面一字儿排开的四特酒厂厂房。
在一上午的调查工作结束之后,小平同志和夫人卓琳,由当时的清江县负责人陈祉川陪同,来到县招待所吃午饭。饭前,在县招待所接待室,陈祉川问小平同志喝点什么酒。当时情境下很少喝酒的小平同志,立即朗声笑道:"到了樟树,当然要喝四特酒喽。"两瓶冰清玉洁的四特酒摆上了饭桌。 席上的话题,主要是谈四特酒。小平同志详细询问了四特酒的特点和发展状况,表现出对四特的极大关注。
酒过半巡,陈祉川望着小平同志喝四特酒时那有滋有味的神色,问道:"小平同志,我们这四特酒还好喝吧?"
小平同志先不回答,他深喝了一口四特,才打着手势,满意地答道:"这四特酒很好,很合我的口味,是酒中佳品,味道独特。"
说完,又向在座的人劝酒:"这酒好,这四特好,你们年轻人要多喝几杯,多喝几杯。"
吃饭过程中,邓小平还提到了樟树的药。他说:“樟树的药材很有名。3 0年代,我在苏区时,便听说过‘药不到樟树不齐,药不过樟树不灵’这句话,老祖宗传下来的宝物,可不能失传啊!”
饭后,邓小平不顾陈祉川等人的再三劝阻,执意按规定交了伙食费和粮票,表现了一位老革命家的廉洁风貌和高尚情怀。
在江西省樟树市档案局,至今仍保存着一张泛黄的收据。这是邓小平第二次复出前,在被“允许”外出考察的第一站——清江县(现江西省樟树市)留下的珍贵物品。1972年11月12日,邓小平在考察完位于樟树的江西盐矿后,在县招待所用午餐,是简单的四菜一汤。饭后,邓小平不顾陪同人员的再三劝阻,执意按规定交了伙食费和粮票。
收据存根上写着:邓小平同志等2人,交来伙食费0.64元,粮6两。收据存根编号:0005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