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奉天脱险:民国法官脑子里只有"法律"这根筋
这时,厂警发现了他们,于是持枪上前把他们围住。厂警经过一通审问,也没问出什么名堂,就把他们押解到奉天警察局商埠二分局。警察局又将他们押解到奉天高等法院检察处看守所。刘利用放风的机会,对孟坚说:“现在是奉天纱厂把我们送到监狱的,只有证人,没有物证,要说服那个工人(指常宝玉)否认煽动工潮,我们的案子就比较容易解决。”孟坚依据刘的指示,对常宝玉进行了耐心的工作,将于将常说服。
满州省委了解到刘被抓的情况后,一面向中央报告,一面设法营救,并派组织干事杨一辰探监。与刘告别出来后,杨一辰在狱警那儿存了240元奉票(相当于20大洋),供刘出狱打点时开销,并找到一个店铺做保人。
一个星期后,法院开庭审讯“煽动工潮”案,主审法院把常宝玉叫上来,常推翻了原供,否认认识孟坚,并坚持说以前的口供是厂警刑讯逼供出来的。法官见案卷中根本没有物证,只有常宝玉一个前后矛盾的口供,显然不足为凭。过了几天,奉天高等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对刘、孟坚的判决结果是“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取保释放。”常宝玉因和纱厂有直接关系,判罚40天拘役。
此前,我只在电视剧《闯关东》中看到民国时期东省高等法院的梁法官,面对日本鬼子的炮火,置个人生死于不顾,坚守法律底线和民族尊严,对山河煤矿诉森田物产股权纠纷一案作出了庄严的宣判。而这一次则是在2009年7月15日《文摘周刊》从第7期《党史纵横》摘编下来的《刘少奇奉天入狱历险》一文中看到的更为真实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