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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儿子用这条法律把我给告了

他儿子用这条法律把我给告了

他儿子用这条法律把我给告了

2000年我以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从原告父亲手中购买了一套住房,2012年他父亲死了,他儿子把我告上法庭,说我当初从他爸爸手中购买的住房,是不公平交易,并引用了合同法若干解释 第26条规定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向法院提出解除我与他爸爸的房屋买卖合同。法院竟然判我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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