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原告如何辩护?
原告在某中学学校贴吧里上受某个ID发帖子侮辱诽谤,公证处已做了网络证据保全,原告要起诉那个发帖者侵犯名誉权。原告没有请律师,原告通过一些信息猜出了发帖者是个学生,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了,确定了开庭日期。请问,在开庭的答辩中,被告如果不承认ID是她的,或者承认ID是她的,但帖子不是她发的,原告如何辩护?报警后,派出所会不会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帖子确实是那个学生所发。
因为被告提出如下可能性:
1〕ID不是她的 。
2〕ID是她的,被告的手机或者电脑被黑客入侵,被当作肉鸡去发帖。
3〕ID是她的,被告家里来了小偷,小偷用他的手机或者电脑发帖。
4〕ID是她的,被告称ID被别的朋友使用,不知哪个朋友发的帖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