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老师,只是法律爱好者。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的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还有一类,即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网上搜索了下,《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文件,简称国务院5号文件)指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市(地)级联社应大力精简机构,减员消肿,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再向所办企业提取管理费。”既然供销社的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应该算是国有财产。即该主任科员认定为受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所以我认为应该定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