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曾为6个团伙当保护伞 夫妻共受贿逾2000万
今日,文强案将开庭审理。根据起诉书指控,在妻子周晓亚的牵线搭桥下,文强卖出了多顶官帽,文强受贿1625万余元,此外还有1062万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其夫妻两人受贿总额超过2000万元。
据悉,文强的辩护律师为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文强妻子周晓亚的辩护律师为北京市紫光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倪泽仁。
老婆牵线卖官牟利
根据指控,文强任职期间,在其妻周晓亚的介绍下,帮助近十人职务晋升和调动工作,收受他人贿赂。
2000年至2007年,文强先后利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被告人赵利明担任该局经侦总队总队长、禁毒总队政委等职务提供帮助。为此,2000年至2008年,文强和被告人周晓亚先后十一次接受赵利明所送的人民币27万元及青绿山水画一幅,价值364万余元。
2003年至2008年,李大江通过周晓亚请托文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2003年至2005年,文强利用职务之便,为李大江担任该局城管治安处政委、反扒总队政委等职提供帮助,接受李大江先后6次所送人民币4.9万元。
根据指控,文强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谢岗担任该局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与妻子周晓亚先后十次收取谢岗所送12.6万元;帮助黄代强担任该局刑侦总队长之职,先后十次收取黄代强钱财近10万元;帮助徐强担任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局长,先后5次收受徐强所送的37万元;帮助杜光德女婿周刚竞争该局九龙坡分局含谷镇派出所副所长,收取20万元。
从公安局副局长调任司法局长后,文强还帮助汪道寿晋升职务、调动工作,共收取汪道寿14.5万元和一个石佛头。
为6个涉黑团伙当保护伞
起诉书指控,2000年至2008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包庇、纵容以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为组织者和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多次收取贿赂78万余元。2005年,文强弟媳谢才萍因聚众赌博被捉获,文强阻挠警方依法查处谢才萍等人。
此外,根据指控,1996年至2009年,文强还单独或与其妻多次收受重庆吉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文强儿子的干妈,另案处理)等19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54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