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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公众对专利代理人技术理解能力的认知偏差

谈公众对专利代理人技术理解能力的认知偏差

李中奎律师 27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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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专利代理人要想把专利案件做好,首先需要理解所处理专利案件的技术。从整体上看,这是一个积极的现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很多人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是存在偏差的,主要表现就是把是否理解技术与教育背景直接挂钩,认为只要是有相关教育背景的人就必然能理解专利所涉及的技术方案,相反,只要没有相关教育背景的人就必然不能理解专利所涉及的技术方案。这毫无疑问是个懒汉思维。因为在专利领域所说的对技术的理解与研发领域所说的对技术的理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用研发领域所说的对技术的理解来处理专利事务是会出问题的。因此,由于受专利素养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在对专利所涉及的技术方案进行“专利式理解”时,不具备相关教育背景的专利代理人比具备相关教育背景的人更准确的情况屡见不鲜。当然,这并不等于可以直接放弃对教育背景的要求,虽然我们不能把教育背景作为评价一个专利代理人是否能很好的完成一个专案件的“一票否决式”因素,但我们还是要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去考虑,毕竟研发领域所说的对技术的理解对专利领域所说的对技术的理解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初步了解专利相关基础知识可以参见http://zhuanlilaw.blog.sohu.com/91230274.html地址的帖子。

相对于研发领域所说的对技术的理解而言,专利领域所说的对技术的理解并非要求专利代理人对技术理解有多深入,而是要求专利代理人对技术的观察具备全面性,也就是说,要想很好的完成一个专利案件,需要专利代理人具备从研发人员所提供的“点式”技术信息跳出来后,站到一个面上来回头审视这个技术的能力。对于一个专利素养尚不到位的专利代理人而言,有时候,对技术理解太深入反而会对专利案件的处理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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