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交强险问题求助!
各位法律界的大侠们,大家好!
我有几个关于交强险的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
我老爸的摩托车被另一辆摩托车撞了。交警认定书说责任在对方,现在双方的车都受损了。
1、按照交强险的定义,我可以理解为我爸购买的交强险是在帮事故对方买的吗?
2、我爸是无责任的 但是也有一个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是陪给对方的吗?或者说在什么情况下我爸该支付这个钱?
3、现在我爸爸的摩托车维修费是该找对方索要还是找对方的保险公司?能要多少?我爸爸买的是180元的保险(他说的,但是我查了没有180元的交强险,所以我推断应该是120元交强险,另外还有一什么费用60元吧),2009年12月买的,到2011年过期
4、对方是酒后无证驾驶,有赔偿吗?
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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