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地被镇政府和开发商收回占有并开发,如何维权?
1、我家在河边有实际自留地1.3亩,为什么土地证上只写了0.6亩?证上写的亩数比实际拥有的亩数少了一半多?从法律的角度我们怎么证实实际上我们确实拥有的亩数1.3亩?需要哪些证据?
2、前年2009年11月份政府以修路建堤为由征收回1亩(当时给了少许补贴,还和政府签了补贴协议,没有其它征收手续,土地证还在我家,面积还是原来写的0.6亩),今年才知道政府不是用于修路建堤,而是给开发商用来建设商业用楼(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住宅),开发商要在农业用地上建设商业用楼,他们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办理哪些证件?这算是合法的吗?我们和政府签的补贴协议有无法律效应?
3、我家的1.3亩自留地都在开发商的规划范围之内,被政府证了1亩,给了我们少许补贴,还留有0.3亩和政府签了一个协议,协议的主要意思是:开发商在0.3亩的土地上给我们盖三层楼,然后以建造价卖给我们,是为了以后我们有个生活保障。这个协议也是2009年签的,有政府的盖章和我老爸的签字,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应吗?现在镇政府领导换了,新领导班子不想承认这个协议了,我们和政府协商多次都没能达成利益一致,现在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权益?
4、现在开发商已经开始动工挖掘地基,我们和镇政府未能达成利益一致,我们是否有权利不让开发商动工?(不管是被征收的1亩土地还是签了特殊协议的0.3亩土地),我是担心到时开发商和政府勾结强行挖掘,阻拦行为过激,我父母又无能为力,闹出意想不到的不好结局。请专注土地法的好心律师帮我解析?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