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父亲的伸冤
刘欢 (541650881)2010-04-01 16:57:56 申冤
我叫刘喜平,兹双河镇团结二社农民,有一子名刘欢,现年20岁,已婚,有一侄子刘亮,现年24岁,未婚,无父有一母,两人于2010年3月28日晚10时左右在位于双河镇东面小油路一里处,火葬场南10米左右驾驶一辆摩托车被迎面飞速而来的两辆临河区开发区法院的警车,公车私用的情况下撞死,(注一辆为法院人员的私家车,一辆为警车)。至使我无后,嫂子留下孤身一人,刘家无后,造成我刘家断子绝孙的严重后果。老父现年71岁,老母现年70岁因失去两个孙子经不起打击痛不欲生,几天不吃不喝,寻死觅活,于2010年3月30日晚上吊未遂,经抢救得以生还。
我一个农民家庭生活贫寒,去年冬天腊月初四刚给举行过婚礼的儿子也被夺去了生命,还有我唯一的侄子也一起被夺去了生命,现无依无靠,又没什么能力,没有人为我们做主,无法为儿子,侄子澄清事实,天啊我该怎么办。
而法院和交警互相勾结,乱用私心,目无王法,在发生两命的同时,交警部门任未把造事司机进行拘留,还任其逍遥法外,还有事情都过去3-4天了法院也无一人过问,视人命如草芥啊。可怜两个妙龄青年躺在冰冷的太平房里,无法申冤。
两会提到以人为本,我自己学问低微,无法理解含义,我只清楚人都死了,还怎么以人为本,请领导给予解释,为我做主。
请有关部门根据现在的实情,为我可怜的儿子,和侄子还有晚年丧孙的两位老人,孤身一人的嫂子,做主啊。
同时,我自认为胳膊扭不过大腿,也斗不过法院,但我深深的知道只要有党和政府,绝对有给我们农民做主的地方和人,我也深切希望此事能早日水落石出,早日解决。后怕法院和交警部门徇私舞弊,官官相护,篡改证据和证物,虚报事实,让我的儿子和侄子含冤而死,青天大老爷,请为民做主,为我们全家做主,调查清楚真实事实,给我们全家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答复。
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的申冤
刘喜平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