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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官官相护,逼死农民工

淄博官官相护,逼死农民工

我们干活,工程指挥部主任伪造公章将款冒领
96万工程欠款将一个农民家庭逼上绝路

96万,对有钱人来说,可能只意味着一套房或一辆车,对于昧着良心伪造公章、合同、委托书将96万工程款超额支走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道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巩锋来说,可能只是多了些吃喝玩乐的腐败资金,而对于这个没有背景、没有势力、全靠一点一滴血汗钱来养家糊口的平民家庭来说,却是命运的转折点:自从2002年承包、完成这个项目之后,一边要去淄博工程部讨钱、跟工程部打官司,一方面还要应付家里因工程欠款要不回而带来一连串噩梦:本来身体就不好的丈夫被拘留五六次后长病不起、本应高考的女儿为了给省钱给父亲治病辍学回家、因还不上钱工人和朋友都已反目甚至经常结伙上门打砸甚至打人……一位近五十岁的女人,每天都在为这些事情奔波着,而结果却是绝望和愈加的绝望,甚至她想到了一死了之……

半年后上门讨钱  财务部说款已被取走
我叫王香美,是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仲家洼子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原来和丈夫一起经营着一个小工程公司,家里的小日子过得挺甜美的。2002年2月份,经淄博博莱工艺品有限公司经理耿明胜介绍,他们从中标公司淄博市水利建筑公司和淄博区水利电工工程建筑安装公司中转包了山东淄博涝兹河综合治理工程中的第7段第8段河道工程,并获得了两岸护坡工程的施工权。历时7个月,2002年9月底完工,工程款共计96万人民币。
在施工期间,我多次到涝淄河工程指挥部支取工程款,但是涝兹河工程指挥部都说:钱还没有拨下来。有一次我带一位公司管理人员去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巩锋催款时,办公室突然进来了几个大汉,指着他们公司的这位管理人员就说:“这个地方是你来的地方吗,不看你这么大的年纪,我揍死你。”然后就把我们哄了出去。
2003年上半年又赶上了闹“非典”,不方便上门讨要,虽然期间多次催款,但对方都已款没拨下来为由拒绝支付。后来我听说有人以他们公司的名义支取了一部分工程款时,为防止意外发生,就以公司名义给淄博涝兹河工程指挥部发了一份律师声明:没有授权任何人支取工程款,不能把工程款给除公司经理以外的任何人。
    而2003年下半年,我再次来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道工程指挥部讨要工程款时,对方却说:工程款已经被人以“合理合法”程序支走了,且已经超支。并且拿出了一份协议书,可明眼人一看就能清楚这份协议以及盖在上面的他们公司的公章全部都是伪造的,而原来那些盖有真公章的所有材料也被这种伪造的假材料替代了。

法院开庭不质疑假证  案卷中发现支取款实为200多万

觉察出明显被骗,多次协商仍无果的情况下,我向淄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报了案,但是对方事后一年才给予了回复:不予立案。
我向淄博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院的判决是只给20万,并要求我们到公正处把判决书“公正”,并要求我们不到任何部门上访、申诉。否则淄博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就一分钱也不给。公正后还要把公证书送交到法院。
即使这二十万款项都收到,还有近七十余万元的工人工资和材料款没有付清,家里的正常生活仍然无法继续:讨债的人还是不断地来打砸、闹事,丈夫的病情越来越重却还要继续随叫随到地传讯、拘留……无奈,只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2009年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淄民申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耿明胜是“介绍人”,参加工程调度,并持有他们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及盖有其财务专用公章的收款收据,认为耿明胜是他们的委托代理人。而关乎案件的质疑也全部被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无视掉了。
更让人倍感蹊跷的是,2010年3月2日,我到淄博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复印案卷。发现案卷中有八十多张假证据,开庭时全部没有质证。而且,案卷中总支款为2156353.65元,但工程总审计是966382.65元。多出的一百多万是怎么来的?又去了哪里?为什么这些单据会出现在案卷里?开庭审理时并没有质疑。

巩锋主任,你们真要逼死我们全家吗?
我也只是个平民老百姓,没有什么殷实的经济背景也没什么靠山,以前都是靠着付出比别人家更多的辛苦,日子过得还算可以。可为了偿还工人工资、运费、材料费,已经是倾家荡产,剩下的七十多万的空缺,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天文数字。
然而,比经济更困难和更折磨的,是由此带来的心灵煎熬和精神折磨。从2003年到如今,七八年的时间里,他们的生活简直像是一场无休止的炼狱,充满了恐惧、焦虑、无奈和撕心裂肺的痛苦。
我们讨不到工程款,就无力付工资给下一级的包工头,而下一级包工头只能来向我家施压。2004年秋天,小包工头卓守耿几次带着社会痞子直接到我们家来打、砸。后来一次直接把全部工人和他们的一家老小都拉到我家客厅,后来经过110调解年底付清工资后才把他们接走了。但是到了年底工程指挥部仍然不给钱,卓守耿就组织了三十多人,手持棍棒、砍刀等家伙再次来到他家到处打、砸。项目经理方景涛有一次来讨钱见我们家没人,就直接将大门踹开,把家里砸了个精光。另外一个小包工头葛云龙将我们诉讼至法院,由于没钱支付,法院强制执行,当着一家老小的面将我丈夫拷走了。
在农村,找的工人都是农民工,也知道大家都不容易,我就到处借钱来偿还工人的工资。可到现在,原来借钱给我们的朋友已经反目,剩下的朋友也躲着他们家远远的,不肯再借钱。有一天曾经借给他们钱的王振林带着四个痞子来到了他家说:“好心借钱给你们,到现在也不给钱!”其中一个人手里拿着刀,口中一直叫嚣到:“给不给钱,不给今天就砍了你们全家。”在一家老小的苦苦哀求下,他们终于答应以后再还钱。2003年借贾旭州的钱付工人工资,但一直到2006年工程款也没有讨回,所以根本还不上。2007年的腊月三十,我们一家人原本庆幸终于可以过个安生的年了,可下午三点多的时候,贾旭州带着人来了,手里拿着一块砖头,进门就砸在了我丈夫的头上,当时就血流满面,后来报了警,110到现场阻止了之后才结束了他们的打砸。不要说正常生活了,连生命都无法保证了。这几年,他的女儿上学、出门都要有人接送,根本不敢单独外出。
这样的事情,这几年来一直在我的生活中上演着。有的时候,稍一安心,法院又来强制执行了,有病的丈夫就又要被拘留。有一次气急攻心,旧病复发,但因没钱治疗,也只能拖着。
女儿说:不能逃避,要为自己和八十名民工兄弟讨个说法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丈夫已经病倒在床了,女儿还未成年,报警对方不受理,法院判决没用,上访没用……
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因涝淄河工程欠款,每天都在担惊受怕、提心吊胆中度过。这么多年来民工来家中打砸,法院来家中拘留人的事情经常发生。当我守着生病的丈夫,看着残败不堪的家,想想淄博涝淄河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的欠款,想想每时每刻都要应对来家中要钱、打砸的人。我真是连活的勇气也没有了。有一次我独自来到了山顶,坐在山顶的亭子中,想想从2002年以来的种种事情,家不是家,人不是人,就想一死了之了。我一人在山上坐了两天两夜。” 后来,是女儿找到了她,对她说:“妈妈你就这么死是逃避,是对八十多位民工的不负责任。明明是我们干的工程,为什么要让巩峰与耿明胜相互勾结把工程款全部冒领,为什么要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为什么不为咱们自已和这么多的农民工讨要一个说法。”
    想想女儿说的,我死了有什么用,只能给已经饱受苦楚的亲人们的伤口上再撒一把盐。我是要振作起来,为自己和那八十多位农民工兄弟们,讨个公道。
在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治安环境的今天,我们真的不敢相信这是事实!胡主席倡建的和谐社会怎么会有如此不和谐的事件发生呢?!党和政府的形象就是这样展示在我们平民面前么?!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道工程指挥部、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高新区法院、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所作所为和万恶的旧社会有区别吗?!难道这就是他们“合情合理合法公正”的判决吗?难道老百姓就要受欺负?就要出人命?这还是*的法制的社会吗?

以上所说全部为事实,如有一句假话,愿负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535-2225389    13455569850


                                       
在我有全部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不予理睬,依然以被告的假证据为证据,依然枉法判决,我应该怎么办?

[ 本帖最后由 淄博贪官 于 2010-9-12 21: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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