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责任吗?能告她吗?
几个月以前有一次,在我家里我(有妻和子,一个很没有用的人)和一个女人(妻好朋友)在突然的过程中,在她没有拒绝的时发生超越一般的关系。当时那女的正在和她的男朋友闹情绪,所以在我家里留住。事后我们两人都说就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我心里明白我很没用没钱没貌,我有自知之明,一切都是我的一时冲动和她的心情。我也爱我的妻子。没有在想什么了。
现在她也结婚了。可是有一天,突然她打电话说要到我家里来下歌,来后她向我要钱。我想不通,说你现在的老公不是有钱,还有你们结婚才不久,应该有钱啊,我是没有钱的啊。我说了一些激怒了她的话,走时她对我说,不要钱了,但你会后悔的,看有谁会相信你。我当时的想法是她不会把以前的事对什么人说,对她(老公工作好)更不好。
想不到的是她出去后,就对朋友和我老婆(她也知道我老婆在上班)说她在我家下歌时,我对她非礼。唉!老婆回来和我闹,我很想尽力的让事情风平浪尽也不想把以前的事说出来,虽然我没用但我爱我老婆,还有就是我说了也没有人会相信我。最后老婆走时对我说要和我离婚!我一个想了好久好久,终于决定把事情说清楚,不管她相不相信。晚上我去老婆上班处,她没在。一个人在街上无目的地走了好久,累了回家。当回到家里电话响了,是那个女人打来的,说我老婆今晚不回来了在她那睡觉。唉。。。。
第二天我就到老婆上班处,把以前的事说了,就像那个女人说的没人相信我,老婆还说那女人也不追究了算了。说事情闹大了,对我一点好处没有说我还要付法律的责任。我沉默了,我想那女人也说不追究也算了。
我现在想了很久很久,想问问我有过错吗?我还能告她诽谤吗?请告诉我,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