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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案中从犯的量刑咨询

非法经营案中从犯的量刑咨询

我与老板因涉嫌非法经营案被检察院起诉,期间我受雇于老板,并不知道他所干的出版图书为非法出版物。我只负责联系客户,收款,转账给他,他负责编辑加工出版,然后寄给我,我再转交客户。现检察院认定为共同犯罪,他是主犯,我是从犯,他已被羁押看守所,我自立案起就取保侯审。
我曾带领警方协助抓捕同案犯老板,这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上有所体现。此案涉案金额为349000,起诉书所依据是刑法二百二十五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六十八条。
最后量刑建议书是,老板五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三到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自立案起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并带领警方抓获老板,请问这算重大立功表现吗。可以被判缓刑吗?
法院会依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判我实刑吗?

经省新闻出版局鉴定,老板在获得书号,定稿后,私自加入内容,作者,私自修改版权页内容,私处联系没有印刷资质的复印社或非法租用复印机器非法印刷图书并装订成册。这个过程我没有参与,我只是收到他做好的书,再交给作者。当时并不知道这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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