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出交通事故,乘客要求的赔偿问题
我开出租车在市内道路靠右直行车道内直行时,与对面越过双黄线左转过来的私家轿车发生碰撞。出租车保险杠中间偏右一点撞在了私家轿车保险杠右角。双方车受损,对方无人员受伤。我的出租车内有两名乘客脸部蹭伤。双方车主通过交警队扣车处理。
两名乘客住院后医生开了一张需5000元的证明,交警让各交押金去修车.
两名乘客住院3天后出院,共花医药费2100元(我去9医院护士站的电脑上查过,数额真实)。但在调解过程中两名乘客要我付6000元,他们说是除了医药费,还有路费其它什么钱,但都没法提供凭据(交警不管,只是说:“你们商量。”)。
(1)交警让我交5000元押金(已经交),我感觉对方应承担全责,我交押金不太合理,而且数额过多。请问律师合理吗?
(2)我跟乘客调解交警认定后,乘客找我要的赔偿费对方保险公司又不给报销的部分,该怎样分摊?
(3)出租车跟私家车各应承担多少责任?
(4)已经九个工作日还不给下事故认定书,交警说得等十五个工作日。是这样吗?
(5)交警让乘客先跟我要赔偿,再调解我跟私家车主的赔偿问题。而且不说清两车怎样承担责任。请问律师交警是否有偏向他们两方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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