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广东普宁政府为非法采石场发批文

广东普宁政府为非法采石场发批文

广东揭阳普宁市一个无证采石场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炸山毁林300多亩,破坏植被,淤埋水库,影响到周边近3万村民生产和生活。在职能部门认定该采石场无证开采、责令停产的情况下,普宁市政府作出批复,同意该石场为普宁市定点采石场,导致这一采石场一直未拆掉。

无证采石破坏生态

在普宁市南径镇东岗寮村,从村里通往石场的路边上百亩农田因无水灌溉而抛荒;石场下方原占地近千亩的虎坑山水库因被沙石淤埋,库容缩减近三分之一,该水库是周边上千亩农田的灌溉水源之一;被炸开的山崖上,大量植被遭毁灭性破坏;高达几十米的重型采石机器矗立山间,一堆堆碎石等待运出。该采石场虽然处于停产状态,但依然有各种设备在场内,有工人在现场驻守。

据了解,受影响的也不仅仅是东岗寮一个村庄,邻近的田南村、碧屿村、平洋山村、新厝仔村、车厝围村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据当地村民估算,有近千亩农田受到影响。

据东岗寮村的村干部介绍,该村以农业为主,全村四千多人大多数靠种水稻、养鱼和山上的经济林木为生。

在未进行环评、未办理“采石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一座占地32亩的无证大型采石场建立起来,运输车、挖掘车、大型碎石车和多条全自动高速碎石输送带等设备一应俱全,还架设高压变电站、专用车道。

据了解,石场投资人与东岗寮村原支部书记杨荣钦(因经济犯罪已被判刑)在2009年7月8日补签了《租赁采石场地合同书》,承诺每年给予村里一定经济补偿。但合同里规定,“承租方在未取得石场开采的合法手续时不得擅自开采。”

强行开采被令停产

2010年12月27日,普宁市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领导以及管辖东岗寮村的南径镇政府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均承认,曾于2009年10月派人到实地做过初步勘察,但没有一个部门正式审批建立该采石场。

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波说,这个采石场是无证经营的。该市水利局副局长陈少文说,该采石场当初申报的地址距现址较远,且地势较低不会殃及水库,但实际开工地址就位于水库上方。

据了解,从这座采石场动工之时起,当地村民就多次向普宁市、揭阳市和广东省有关部门举报该采石场无证经营、严重破坏环境的情况。

据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国土监察队长吴厚庆介绍,他们在2010年3月的例行巡查中发现了这个无证采石场,认定该采石场违反矿产资源法,并在当月27日向该采石场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听候处理,自行整改。

南径镇政府随后也认定该采石场属无证经营,并在2010年4月20日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该采石场“立即停止生产,并对机械进行拆除、恢复迹地原状”。

政府批复同意建场

就在南径镇政府下达《停工通知书》一周后,2010年4月27日,普宁市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南径镇东岗寮村鸡母石脚山陈贤生石场为普宁市定点采石场的批复》,批复提出:同意该石场为普宁市定点采石场,请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手续。该文件下达给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并抄送南径镇政府。

这一批复文件令职能部门无所适从。五个职能部门和南径镇政府负责人表示,他们都不明白,在职能部门没有向市政府上报审核意见的情况下,市政府究竟为何启动专题会议,并且依据什么将其列为“定点采石场”。市政府与职能部门的意见“打起架来”使问题处理一拖再拖。


2010年底,普宁市政府主要领导表示,鉴于该采石场属违法、无证经营,且存在引发群体性冲突的隐患,政府会予以坚决清理。今年2月21日,普宁市委宣传部表示,该石场原无证开采行为是申办相关手续前的“试机”,称“我市决定立即拆除采石场的设备”。

对于“试机”的说法,东岗寮村民并不认可。他们说,采石场自2009年5月建成后采石近一年,一天能运出200车左右石料,每车碎石价值七八百元,利润可观。眼看着山都被炸平了,这样的大规模开采还能称为是试机吗?

目前,该采石场虽处于停产状态,但各种设备仍在场内,并有工人驻守。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