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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st中源何平案中李德福的连篇鬼话

评st中源何平案中李德福的连篇鬼话

评st中源何平案中李德福的连篇鬼话
       
       
一评 ST中源何平案:冤案将向何处去?

作者:鸣镝


        在举国上下庆祝中国*九十华诞的时刻,有一篇找不到“党”的所谓“公开信”发至各大论坛、贴吧,而且一发再发,“公开信”说:“在中国共产成立九十周年之际”,“中国共产”是何组织?
        天津中源公司下属协和干细胞公司前董事长何平等四高管案久拖未决,在何平等四人被无罪关押近两年之际,在天津南开区法院开庭历经五个月的漫长审理后,人们终于等来了该院的一纸公文:依法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本案中止审理。
        对此,一手制造此冤案的中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德福一方火冒三丈,发布上述“公开信”,借“向最高人民法院、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南开法院的紧急呼吁”,从最高法院领导一直到天津高院、南开区法院负责人“各位法官大人”(奇怪的称呼!)逐个指着鼻子骂:为什么不按李德福的意思快审快结,判何平等人五年八年刑期?
        在何平一案上,李德福至今还未拿到他想要的全部,“投入”未得到他所期待的“产出”。
        谁都会纳闷:什么是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天津未发生地震、海啸及其他自然灾害,政局稳定,法制健全,这“其他不可抗拒”就很让人玩味了――
        中止,就是不审不判了,何时再审?不知;何平等人怎么办?还是没完没了地关着吗?
        人们由此都会惊叹中国司法界新鲜事就是多。
        为什么案子久拖难决?
        如果你的家人没有判罪而长期被关狱中,你是希望案子继续拖延下去不审不判,还是希望早日开庭见分晓?我相信,没人会主动要求继续将案子拖下去。那么,李德福在“公开信”中所谓的何平一方主动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法院延期审理,就是彻头彻尾的鬼话!据了解,事实是,并非被告人一方的律师主动要求延期判决,而是法院与当事人律师协商后的结果,多次是法院找的借口和理由。
        李德福的“公开信”也承认这么一个事实:“案件以莫须有的理由一再延期,延期理由用尽后竟然裁定审理中止,涉嫌程序违法。”
        2009年 10月底何平等人被关押, 2010年 1月 18日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检院因证据不足,多次要求“补侦”; 2010年 8月 12日移送南开法院审理,直至 2011年 1月 22日开庭审理。这么一个简单案子如此费周折,可见当初立案是多么的草率,没有证据就立案,以致“补侦”了 N次,依然证据不足。从而在开庭后,法院十分被动,判决不是,不判决也不是。不得已,只好将案子转呈最高人民法院,请其给予指导。区区地方经济纠纷小案,要惊动国家,这办的什么事啊?由此更可见当初人为制造这起冤案的人,现在给天津市带来多么恶劣的影响!
        按规定,案子开庭后是有审限的,由于天津南开区法院慎重不胡乱判决,等待国家高院的指导又迟迟无回音,这才不能不将案子延期,至 6月 21日,所有的期限都已用尽,于是在这一天,南开法院下了一道“中止”审理的公文,其所谓“不可抗拒”的理由,实际上就是上述原因。这事让人听起来有些滑稽,把判也不好不判也不好作为“不可抗拒”,它让我们明白了如下两点:
        其一,何平案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案子,从李德福的“公开信”得知南开法院将此案罪与非罪两种结论一并上交国家最高法院(李德福的话可信吗?姑信其有吧),表明了法院将矛盾上交的意思,而最高法院迟迟未对此案下指示,案子就陷于胶着停摆的状态。
        其二,某些腐败堕落分子不择手段地为牟一己之私利而制造冤假错案,导致了何平等人冤狱的发生。然而,人们也欣慰地看到,黑手毕竟不能遮天,司法部门中正义的力量,终于使此案没有完全按着那些冤案制造者的意图发展,法院在判决此案上慎重本身,已证明了在司法中为所欲为,将越来越没有市场了。
        因案子“中止”,李德福气急败坏,大造舆论,声称要聚众上访云云,试图要制造不稳定事件,以此要挟法院,给法院施加压力。其实,这起案子如果真的如他们所说铁证如山,法院早就判决了,何至于拖到今日?就因为原告方一心造假案冤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导致天津市因为这么一个办得很蹩脚的案子大丢颜面,李德福一方本应反省,好好自责。天津市为他的企业发展提供了多少帮助,他应当为这个城市添光加彩,而不是抹黑。而现在,因为这个案子,他们已经让这个城市的司法界蒙羞,却还要变本加厉,对法院没按他们的判何平等人五年八年刑期的意愿大为不满。他们真的缺乏自知之明,非要陷法院于不义而后快,也非要继续给天津市抹黑而心甘。
        案子“中止”了,就不能无限期地把共和国公民关押在监狱中,一关就将近两年!如果这样的事情得不到纠正,这将是接下来网友们要热烈研讨的一个大题目:《何平案:考量共和国司法公正的六大实证》:人大常委会与司法的矛盾,公安局检察院立案办案的违规草率、法院的马拉松式审理、普通经济纠纷的民事案如何变成刑事案、有钱有势对于司法的影响、公民未经审判被关押近两年……
       
        二评ST中源何平案:六问李德福
       
        作者:亮剑
       
        天津中源公司何平等四高管案,一个本来不起眼的经济纠纷案子,会在社会上引起那样大的动静,从中既透露出人性的光辉与阴暗,也折射着司法中的正义与黑暗的较量。当案子好像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由李德福实际操控的天津协和干细胞公司发布了一封致几位法院院长的公开信,试图将案子按他们的如意算盘往阴沟里拖。我们要问:
        其一,究竟是谁在“私下关系运作”此案?
        李德福矢口否认他们在何平案中的人为运作。可是,人们要问,为什么明明说对何平等人采用“监视居住”,却并未让他们住在自己家中而是立刻关进了看守所?为什么天津市公安经侦三支队办案人员介入此案并为李德福一方抢夺股权充当马前卒,诱骗“你向老板(李德福)认个错,就没事了”?为什么某些公安办案人员假造审讯笔录?为什么检察院某处长未经全面审核,多次催促公安移交案件,积极发出逮捕令?为什么普通经济纠纷案能当成刑事案来办?为什么……好了,办案过程有太多太多非常规手法发生,谁不相信这是人为运作的结果?李德福或亲自出马,或委派专人把口“公关”天津公检法机关,既要作孽,还想掩饰,而事实终究是事实。而可笑的是,李德福还反咬一口,说何平妻子在司法界找人。她能找到谁?她能找得过李德福吗?人们不断从李德福一方的文章中看到“据法院内部知情人透露”的说法,谁在“运作”司法,不用再解释了吧?
        李德福一方还造摇说指导该案审理的天津高院某些中高层人员涉嫌与何平方“存在不正当关系”。这完全是以自己的行事方式去胡乱揣度他人。因此,人们举双手赞成成立专门的调查工作组,对此案中的办案人员进行全面核查,看看究竟走门路、跑关系的是谁,徇私舞弊的又是谁?
        其二,栽赃何平等人2800多万案值的声音何时休?
        李德福举报时即称涉案金额2800多万元。如果真是这样,公检法不早就按这一数额起诉了吗?他也太把公检法当小儿科了,想怎么栽赃就怎么栽赃。公检法仅对何平等人以发放奖金的200多万元作为涉案金额,现在,即使200万元奖金的是非判决都让法院头疼,李德福一方还喋喋不休地高喊2800万元,他真以为检察院、法院是他家开的了,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值得庆幸的是当今中国还是讲法治的,不可能任由个人操纵一切。
        李德福一方罗织的何平等四人共280多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罪,陈兴良、高铭暄等专家均已对此出具了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一审时何平等人的律师也已驳倒了李德福一方站不住的理由,此处不再赘述。
        其三,究竟是谁“骗取”知名刑法专家的法律意见?
        李德福的“公开信”宣称何平一方“骗取了陈兴良、高明暄、赵秉志等知名刑法专家的无罪法律意见”。事实上是,李德福方提供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研究中心等专家们的材料,大多是案发后李德福单方编造的、加盖协和公司公章的虚假材料,以此蒙骗专家,因为专家并不知道加盖协和公司公章的说明材料都是举报人编造的,使专家得出有罪的不正确结论。
        其四,究竟是谁 “摧毁”了干细胞科技产业?
        “公开信”称法院如果判决何平等人无罪,就“将摧毁我公司的干细胞科技产业”。这就怪了,李德福一方前些天在另一篇文章中还额首称庆,说自从何平等人被清除出公司后,公司形势大好,一派莺歌燕舞。即使法院判决何平等无罪,怎么就会“摧毁”该公司呢?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有位网友留言说得好:“ST中源折腾够多的了,消耗的也够多的了,能不能花些精力搞点科研啊,这才是前沿生物技术公司的根本啊!”
        正告李德福,你不要再拿“关系成千上万家庭福祉企业”、股民和脐带血储户家庭说事了,觉得可以为你所用,用以施压各级政府、法院以及市委政法委,企业员工、股民、储户家庭他们早已不愿看到你折腾往监狱整人了。
        其五,方健是否“同案不同命”?
        方健作为协和公司元老级人物、何平等人的同届高管,首先提议发放绩效工资,也拿了60多万元,他不仅未像何平等人一样被捕,而且现仍担任着协和干细胞公司的副总裁,担当市人大和平区代表团的召集人,并且还成为何平案的证人!李德福一方的解释是,方健是市人大代表,对他适用于与他人不同的程序。没错,在抓捕有人大代表身份的人时,确实要采取与一般人不同的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犯了罪的人大代表就可以有特权不被追究而逍遥法外。事实是:天津公安机关两次向市人大常委会申请批准逮捕方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内务司法委员会均不认为其构成犯罪,不同意逮捕方健,故公诉机关也未起诉方健。否则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公诉机关能纵容犯罪嫌疑人放在社会上近两年吗?
        方健无罪,何平等人无罪;何平等人被关狱中近两年了,同案的市人大代表方健却安然无恙,法律适用不统一,方健问题已成为本案难以跨越的法律障碍。
        其六,是否干扰“四长会”乃至司法机关?
        李德福“公开信”中有这样一段话:“何平方说客和天津高法的某负责人利用审理前的两次延期,试图鼓捣召开了天津的四长会议,以四长会的方式让何平脱罪,经我公司抵制后未能如其所愿。”
        这既不符合政治常识,也不符合客观事实。天津市委领导的政法战线,召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四长会议是由市委政法委召集,某一“长”不可能“试图鼓捣召开”,“何平方说客”(如果有的话)更无这本事。正是去年8月11日天津市委政法委召集的四长会议确定由检察机关起诉何平等四人,怎么成了“让何平脱罪”?也正是四长会议前,李德福到公检法机关四处活动,又谋划形成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市工商联主席张某某签发给市委政法委的紧急函,直接干预司法。“经我公司抵制后未能如其所愿”是虚妄之词,但暴露出李德福一方强力左右政法机关的企图,而此前,李德福一直不肯承认曾干扰“四长会”,而现在又自供了。所谓“天津高法的某负责人“及所为都是李德福一方捏造的。
        之后,李德福一方发帖《实话实说:ST中源何平教授是男人就要敢做敢当》,直接攻击天津市委政法委:“至少大多数学者的意见是,由一个法院以外的机构按照非公开非确定的程序决定案件是否追诉,是违背法治的基本精神的。” 李德福面对政法机关的逻辑完全是商人的实用逻辑,我需要用你,就紧急发函给你,承认你的存在,眼下,案件的进展不如我愿,我就否认你的合法性。李德福想以私权凌驾公权,这是又一铁证。
        希望天津司法部门深入认识李德福一方如此制造冤案、干预司法、损害司法公正的危害性,为这个时代的司法进步作出真正的努力。


注:前面已发布的系列文章题目是:
《一评ST中源何平案:冤案将向何处去?》


                         三评ST中源何平案:谁在操控舆论干扰司法?   
                                  作者:于无声处    
    一位叫雪白血红的网友无端被扯进了李、何两方这场纠纷中,他在网上想搜索一下有关此案的贴子,结果大出意料,他只搜索到李德福一方一边倒的文章,于是不能不大发感慨:   “感叹网络时代的传媒能量啊!竟然能把网络上的搜索全都‘折腾’成一边倒的结果,不得不有所感:一是感叹曾经网络时代的标志——搜索引擎如今竟然沦落到如此地步了,以前曾经多次‘道听途说’,在国内只要花钱就能摆平某某搜索引擎,而且可以按价删帖,如果一个靠技术创新立足的公司的经营到了这样,恐怕也就离垃圾不远了。”“股权纷争背后是权益之争,恐怕还有话语权之争吧!”   这位网友感叹的是中国搜索引擎的堕落,而我们却从中可以分明看出是谁在操纵网络。   何平案之所以影响如此广泛,与专家教授、律师、有识之士、网友发布的主持公平正义的网络评论文章有关。那些文章并不少,而人们现在要在搜索引擎上搜索时,却很难找到。网友们不妨试试,在百度搜索一下:《何平案庭审纪实》《ST中源何平案中的三个关键人物》《聚焦ST中源何平案:谁在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的统一?》  《ST中源何平案: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副院长,您被骗了!》《ST中源何平案:旷日持久的奇案冤案》等等,结果可能是:要么被删除,要么搜索到了却打不开!然而,最近以来,人们发现有些文章有不少能打开了,但文章内容却换上了李德福一方的文字,这让人们不得不感叹李德福手段不高,居然盗用别人的文章题目,贴上自己的文章,以混淆视听,浑水摸鱼,因此,请广大网友擦亮眼睛识破他们的伎俩。由此人们也进一步看到李德福一方为了操控舆论,已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   究竟谁在斥巨资买通网络媒体,谁在要挟有关管理部门,不是昭然若揭吗?李德福一方仅仅买通网站删贴还不够,并雇佣庞大的“水军”发贴几百个网站造势,其操控网络舆论的力度,真是气吞山河。   顺便再说一个平面媒体的例子。李德福别的媒体不见,唯独见了某报的记者,该报记者又接触到别的媒体接触不到的李德福手下的高管,站在李德福一方的立场上,发表了报道何平案的文章,文章末尾还煞有介事地称:等待着何平家属的回应。于是何平妻子与律师一起到那家报社去拜访,然而声称“等待”他们回应的这家报社却一口回绝了他们的回应,不肯报道他们的观点。   一审开庭后,多家媒体并未出庭,根据李德福方的律师所述,对何平等人做了“媒体审判”报道,一个个年轻的媒体记者从酒店提着天津的大麻花离开,究竟是谁在买通平面媒体,这不也是一目了然了吗?   面对公共资源被金钱买通的现实,我们不得不呼吁一切有良知的网友们,继续支持公平正义与网络黑势力抗争,以期求得到一个健康平等的舆论环境。   此贴有可能很快就会被删去,因此敬请您赶紧复制转发一下。     注:本系列文章前面已发布的是:   《一评ST中源何平案:冤案将向何处去?》   《二评ST中源何平案:六问李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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