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都快被开发商当成实验品了
您好张律师:
我2009年下半年在四马路买了套房子,2010年4月底交的钥匙,经过装修后我准备在2010年10月份入住,谁知一场大雨过后我去房间时候,发现三个卧室的窗户底下分别都有脱皮的现象,立即我就找到物业办,当时他们的工作人员,就用涂胶的方式在窗户周围的外墙上涂抹,但在2011年的9月份经过半个月连阴雨过后,当时我在外地,雨停后我回到家中,眼前的一幕真叫人吃惊,北边房间的床底竟然大面积积水,脱皮辐射的面积给大整个两面墙都有!我再次的找到物业办,当时物业办联系到开发商协同来到现场查看,经他们商量后用给外墙刷胶的方式进行修补,使我不能在家正常入住,我只好携带家人在外租房,经过两次相继维修后但未见好转,11月下旬一场大雨过后,我再次来到房间仍然看到墙面渗水,并有积水,这是我很恼火,我就通过媒体找到了质量监督局,他们的相关人员和记者来到我家查看,质监部门的解释,是因为建房时墙砖渗水的水分过多导致的,所以现在会渗出来,我很不解,如果像他们解释的那样,那为什么只有暴露在外的墙面渗水,而室内的却完好无损,天晴失却好好的,而只要逢雨必漏,前面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见好转,这次我要求他们给我换房,可他们这次以用新型胶为由,再次刷外墙修复!您说我该怎么做,才能保护好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