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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退休职工交通事故死亡,可要求社保丧葬,抚恤金赔偿

本主题由 ~叶子~ 于 2012-11-2 13:21 审核通过

四川退休职工交通事故死亡,可要求社保丧葬,抚恤金赔偿

行政诉讼

我父亲系四川国企退休职工 于2011年12月4日因为交通事故在江苏死亡。责任为平等责任。因为涉及死亡伤害赔偿诉讼,2012年7月才拿到保险公司获得死亡伤害赔偿金29万5千元。然后通过父亲生前退休前工作的公司向四川省社保中心提出,四川省省本级事业单位工伤保险非因工死亡人员待遇。公司人员说社保中心根据根据川劳险[1999]13号文件规定,不支付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等 相关费用。我们咨询了县社会保险局这样的非因公死亡情况都是按照规定支付了社保一次性抚恤金。而且我在网上查询到成都市也在正常发放退休职工交通事故死亡后相应费用,(//www.chengdu.gov.cn/grassroots/detail.jsp?id=391441)们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障部也有个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交通事故死亡后有

关待遇问题的批复(//www.zjhz.lss.gov.cn/txryfww/020202/10429.htm)
我电话询问省社会保中心,他们电话口头正式答复我说对浙江的批复管不了四川的事情,他们从来没赔偿过得到过交通事故赔偿的事情。并做出对于我父亲死亡不支付相关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决定。书面答复要延缓几天才给我。

请问律师。我这样的情况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是否有胜算?如果委托你这个个案,要多少费用。

电话13541512917   QQ361900540   电邮8390540zm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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