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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需要着重把握的六个问题

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李振忠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司法审判工作的地位更加凸显、作用更加突出、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司法审判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也必将发挥更加强大的保障作用。
1、高扬一面旗帜。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社会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日益增强,社会思想空前活跃,出现了社会意识多样化的趋势。但这并不能表明社会思想不需要整合,相反,更加需要正确的思想导向,需要必要的妥善引导。和谐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高扬党的领导这一伟大旗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坚持党的领导是统一的、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矛盾的,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不以为着脱离党的领导,而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法院工作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这是我党的性质所决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西方法治理念的重大区别就在于是否坚持*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法院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没有党的正确领导,是无法克服法院建设中出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取得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多项成绩的。因此,法院必须高度警惕和自觉抵制司法工作中的“非党化”和“政治中立”,要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审判。法院要坚定不移地把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同坚持党的领导统一起来,要自觉、主动接受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主动向党委报告工作,争取党委对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领导和支持。
2、坚持一个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法院工作把司法为民作为一个重要的方针原则。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最终目的,以司法为民为基本途径,以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为紧要任务,以实现和保障群众公平正义的司法诉求为基本职责,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标准。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实现的,必须落实到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审判过程中去。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工作宗旨。要始终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主动精神,要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服务。
3、服务第一要务。就是必须更好地服从并服务于党委工作的大局,服务于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而不能影响或干扰这个大局。在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这个大局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法院工作要始终以大局为重,为大局服务,要在深度、广度和力度上下功夫,这样才能取得较好效果。一要增强敏感性。对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大局的案件,法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审慎审理,通过释法解疑、以法晰理,尽可能做到胜败皆服。二要高度重视。大局只有一个,但工作重点有时是多个并行的,这就要求我们科学合理地摆布好一项工作与几项工作之间的关系,注意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审判等关系,更好地做到服务大局。
4、规范工作内容。*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的执法能力,集中体现在执法公信力上。执法公信力来源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总书记还要求,“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要始终把开展正规化管理与大学习大讨论相结合,使之作为工作主线,围绕立案难、执行难、申诉难等热点问题和落实公开、公正等制度建设上的不足,积极思考和探索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司法公正的新的思路和办法,对包括管理体制、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在内的司法制度做出了相应的改革与调整,有效地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5、拓宽工作渠道。要完善以审判质量评查为核心的司法审判管理机制。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审判质量观念,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力求“案结事了”。在审判管理方面,要重点完善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立案管理,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正确处理保护当事人诉权和行使立案审查权的关系,有效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科学设置审判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以公正指标、效率指标、裁判文书制作技术指标和卷宗制作指标为量化标准,全面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促进在法定审限内尽早结案,实现结案提速,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因诉讼期间过长而得不到保护,不因丧失执行机遇而得不到实现;规范人民法庭直接立案的工作机制,积极创造便民诉讼的条件,不断丰富便民诉讼的措施。在审判方式上,吸纳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优点,努力探索和谐主义诉讼模式。进一步完善以法院工作程序为核心的司法政务管理机制。以服务审判和促进高效运转为目标,制定并完善法院各项工作作业程序,规范司法决策机制,规范部门岗位职责,规范办公环境秩序,从而协调好人民法院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起权力配置合理、责任划分明确、上下职能基本对口、统一协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司法政务管理机制,切实做到立案、审判、执行和审判监督各个环节之间、各项审判工作之间,既分工又合作,既制约又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保障司法审判管理权、司法政务管理权的和谐运行,努力实现司法和谐。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6、提高队伍素质。事在人为,业以人兴。法院事业的发展,需要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务实的高素质的司法审判队伍来保证。要加强司法审判人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就是实力的观念,着力培养一批政治头脑清醒、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司法审判领域的拔尖人才、领军人物和讲政治懂法律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要建立健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激励机制,不拘一格选拔和使用人才,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环境。要关心人才成长,政治上提要求、工作上压担子、生活上解难题,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干劲,使他们始终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身工作、奉献社会。要注重法官职业化建设,改革和完善法官培训工作,加强对法官的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抓紧培养一批专家型、复合型法官,实现对法官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位一体的新教育培训模式,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解决法院法官断层问题,造就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安心的法官队伍。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也是时代的要求、发展的需要,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更好地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是法院工作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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