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后因约定不明确产生的争议该怎么解决
在双方签订了合同之后,很多时候,会因为其中的一些条款约定不明确而出现争议,常见的争议条款如,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条款的约定不明。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在法律上有什么解决的办法?上海合同律师告诉我们,上述的这些情况,可以按照《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规定,对争议条款进行解读: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执行国家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 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 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综上,合同生效后,因部分条款约定不明而导致履行争议的时候,我们不妨依照上海合同律师的上述建议,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对系争条款就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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