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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带领黑社会打人伤人,山西省忻州公安局包庇不作为!!!

警察带领黑社会打人伤人,山西省忻州公安局包庇不作为!!!

警察带领黑社会打人伤人,山西省忻州公安局包庇不作为

   我叫张贵山,男,现年73岁,居住于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建设南路30号,现实名举报忻州市公安局干警马千里(警号:073035)带领黑社会人员打人伤人案件及忻府区公安局包庇马千里不作为。

    事实如下:

    2010年11月18日中午时分,我儿媳妇马引弟与马千里的岳母冀新梅发生口角争执并互相厮打,作为公安干警的马千里不但没有制止,反而召集四个黑社会人员,手拿棍棒、砍刀、劈斧对我儿媳妇马引弟进行毒打半小时左右,同时用铁棍把我和老伴吉秀梅两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打到在地,并用铁棍在我身上乱打。受害人及围观群众多次110报警,警察迟迟不来,受害人在120抢救当中,警察才来到现场,并且和马千里的岳父亲切交谈后,扬长而去。随后马千里再次带领3人将受害人的门窗玻璃砸毁,然后开着警车鸣着警笛扬长而去。

    受害人报案5天,忻府区公安局置之不理。

    在受害人多次到山西省的很多部门申诉上访的情况下,在山西省公安厅高队长的监督下,忻府区公安局展开对受害人的伤情鉴定,结论为:马引弟轻伤,张贵山和吉秀梅轻微伤害。

    在社会舆论和受害人的多次上访情况下,忻府区公安局对马千里的岳父白玉宽逮捕,但是未对马千里和其他参与打人伤人的黑帮人员采取任何措施。在此期间,忻府区公安局赵忻纪局长多次让我们到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去鉴定。我们非常奇怪,在省厅的监督下的公安局所作的鉴定不被认可采纳,或者去市公安局或省公安厅去鉴定。忻府区公安局多次说到只认可公安系统的鉴定不认可社会鉴定,但是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不是公安系统的鉴定。

    忻府区公安局负责人多次谎称没有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无法对案件作出处理,我们被逼无奈只好去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但是已是事件发生9个多月以后的事情,受害人已经大部分痊愈,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是:由于时间原因难以客观准确的判断其挫伤面积,无法作出损伤程度的鉴定。

    忻府区公安局根据这份没有作出损伤鉴定的说明书就认定受害人没有受伤,推翻了原来公安系统所作的鉴定结论,撤销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改为普通治安案件,把犯罪嫌疑人白玉宽无罪释放,而主要犯罪嫌疑人马千里和其他黑帮人员一直逍遥法外。

    我们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这些部门均一致认为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说明书不具备法律效力并且此说明书也没用作出任何鉴定。

    在此案件中,忻府区公安局不顾事实与法律的严肃性,不仅对犯罪嫌疑人白玉宽予以释放,而且对已经查清并参与毒打受害人的其余七名刑满释放或社会闲散人员至今不予抓捕归案,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受害人对忻府区公安局纵容、包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无比痛恨,因此受害人向社会呼吁,希望能得到社会的帮助和关注,维护社会的正义,维护老百姓的权益。

    张贵山

    联系电话:13453006886,1551322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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