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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故城县一人大常委委员被指恶意欠薪

河北省故城县一人大常委委员被指恶意欠薪

河北省故城县一人大常委委员被指恶意欠薪
本报记者 杨华
  2012年,汪业福等人招揽到了河北兆鑫集团故城金都大酒店康乐中心及1#、2#小高层职工住宅楼的施工项目。时至今日,部分工程项目已经完工,但属于他们的工资酬劳却始终不见踪影。
  近日,本报记者走进了这群讨薪农民工,感受他们的辛酸苦辣。
县人大常委委员涉嫌恶意欠薪
  在采访中农民工代表纷纷告诉记者,因为欠薪企业在当地太牛,所以他们不仅讨要不到工资,还因此被拘留过。
  据农民工代表冯培祥介绍,河北兆鑫集团总经理赵新蕾系河北省故城县人大常委委员、衡水市人大代表、衡水市工商联合会副主席。他的说法在衡水市和故城县相关部门得到证实。
  记者:“河北兆鑫集团欠你们多少钱?”汪业福:“先前他们已经支付我们一部分了,还剩下近200万元没给我们支付。”
  记者:“你们向哪些地方政府部门反映过自己被拖欠工资的事情了?”冯培祥:“故城县和衡水市政府清欠办、衡水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等好多部门我们都去了。”
  记者:“这些政府部门给你们答复了吗?”冯培祥:“他们跟我们说赵新蕾是故城县人大常委委员,政府部门不好解决,让我们去找上级部门。”
  记者:“那你们去了上级部门了吗!”冯培祥:“咋没去,去了河北省信访局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了。”
  记者:“河北省信访局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咋答复的?”冯培祥:“河北省信访局说他们只能督办,衡水市不解决省信访局也没办法。省人大信访接待的领导说他们通知衡水市和故城县来人解决,如解决不了,北京有包青天。”
  记者:“北京有包青天啥意思?”冯培祥:“可能是让我们去北京告吧。”
为讨薪农民工惨遭多次殴打
  据农民工回忆,2012年12月15日,由于多次讨要工资无果,汪业福、冯培祥等人在故城县政府门口上访,遭河北兆鑫集团人员殴打。同年12月20日~22日,农民工到故城县信访局和衡水市信访局上访时,河北兆鑫集团20多人再次殴打讨薪的农民工代表。
  汪业福介绍说:“农民工代表被殴打后,河北兆鑫集团更加肆无惮忌,派人在深夜将农民工打出工地,并将不少人购买的价值百万元的建筑材料任意使用,甚至卸走了工棚内的空调。”
  “我们5次被殴打均向故城县郑口派出所和衡水市信访局所在的公安机关报警,至今均未作任何处理。”冯培祥气愤地对记者说。
  2013年3月27日,汪业福、冯培祥等人再次来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门口;就农民工工资问题上访,因打着“故城县人大常委赵新蕾拖欠农民工血汗钱,请省人大、省政府领导主持公道”的横幅,随后被故城县公安局拘留。
没有依据的付款清单
  河北兆鑫集团是否真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为查明真相,记者在当地宣传部和信访局领导的陪同下,来到了河北兆鑫集团并见到了总经理赵新蕾。
  当记者问起公司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赵新蕾并未直接回答,而是给记者出示了《关于金都大酒店洗浴中心和行政大厅拨款和预算情况》。该情况说明显示预算扣除税金下浮10%,金都康乐洗浴中心工程预算价格为463.3万元,已付清款项519.298万元。也就是说,河北兆鑫集团还多付款58.1304万元。
  但随后记者发现河北兆鑫集团提供的手续和预算单均没有权威部门的盖章和签字,难以置信。所谓下浮的10%没有任何依据。同时,给民工发放的工资表上大都没有领取人的签字,部分领取人签字的工资表上仍然显示有许多未付的农民工工资。
在建项目审批手续存疑惑
  据冯培祥反映,金都大酒店康乐洗浴中心1#、2#职工住宅楼及附属建筑均没有相关审批手续。
  随后,记者两次来到故城县行政大厅建设局窗口,要求调阅金都大酒店康乐洗浴中心1#、2#楼的相关审批手续,工作人员以关科长不在为由,拒绝调阅。
  无奈,在知情人士的帮助下,记者拨通了关科长手机。电话中,关科长以太忙没有时间,拒绝了记者的约见。可当记者询问有关金都大酒店康乐洗浴中心1#、2#楼的相关审批手续时,关科长的回答更令人费解:“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可能以其他名义申报审批了吧。”
无奈的讨薪民工
  “黑夜、白天,累死累活,就想挣点血汗钱,补贴家里,还指望着打工钱给儿子娶媳妇,拖欠半年了,想尽各种办法还是要不回来。”在拘留所,农民工代表冯培祥一提起自己工资被欠就激动不已。
  “要不回钱,我都无颜去见年迈的老父老母和我可怜的孩子,家里老少都指望着打工这点钱补贴家用。”说着说着,农民工孙恩城情不自禁地流下了心酸的泪水。
  问其今后的打算,很多农民工表情茫然。关于农民工汪业福等人工资被拖欠一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相关链接】
  2010年2月6日,国务院急令《各地切实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月22日对外发布了 《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针对使用暴力恶意欠薪的行为作出规定: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属于刑法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此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为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根据刑法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 “数额较大”: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2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10万元以上的。
本片来源于西部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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