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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吃饭老板动手打人

饭店吃饭老板动手打人

2013年10月25日晚19点左右我们家庭相亲,在某饭店聚餐,在晚宴快要结束的时候(当时时间是21点30分),向饭店服务员要了一份手擀面,可对方告知做不了而且口气非常生硬,我就问到为什么不给做,他们的回答是厨房已经下班了,当时他们的服务员就做在我们旁边的桌子准备吃饭,我听后非常生气然后我顺手从桌上拿起一个空的矿泉水瓶子往地上狠摔了一下并追问道,为什么不给做,你们是怎么做买卖的,当时的大堂经理急忙说给做,但是我们不知道的是过了10几分钟的时候,饭店的老板已经报警并带着警察来到饭店,并指责我们砸他的饭店当时警察就问饭店老板没人砸你们的饭店啊,人家是家庭相亲会而且在正常进行着,随后老板就指指点点的推搡我们的人,并首先当着警察的面打了我们,而且大声喊道让服务员们全上来打,打出事来我看扛着,我们本能的也还手了,现在的情况是老板的鼻梁骨骨折(是他自己说的医院出的证明),我们的人也受了伤害只是目前还没有到相关的部门鉴定,然后民警带我们双方到了派出所,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维权,我们在他们的饭店吃饭并遭到人身伤害而且现在他们还不依不饶的,我觉得我们现在非常冤枉和委屈,希望各位法律专家帮我解决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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