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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网络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合同

我在一家网络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合同

我在原来的XXX网络公司签了一份以下的保密协议合同,我还可以出来开公司做原来公司同样的业务吗? 如果我一定要做,该怎么办?                        
联系电话:13677873350
                             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名称
甲方地址:
甲方电话: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家庭电话:______工作部门:______工作岗位: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工作,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在乙方工作期间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网站原代码、产品创意、网站数据等信息有保密义务,如因乙方原因不被甲方聘用或者其他的任何理由离职的,乙方都不能把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网站原代码、产品创意、网站数据等信息外传和带出甲方公司,同时乙方不能采取人为的行为删除甲方的任何资料,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5万元至100万元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者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的保密职责,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错失,维护其于工作期间知悉或者持有任何属于甲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保持其机密性,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乙方同意,如因乙方不被甲方聘用或者其他的任何理由离职,乙方离职之后对其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产品创意、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工作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甲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甲方知识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六条:乙方因职务上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标、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七条:本合同提起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原代码、网站数据、技术方案、网页设计、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商家数据、个人数据、技术文档等等。
    第八条:项目开发中所提起的所有相关资料,不限于口头描述,文档内容均只能在该项目成员进行交流对接,不得对项目以外的任何人员以任何方式透露项目中的任何内容。
    第九条:不得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不得对该项目以外的人员以任何方式透露该项目中的任何内容。
    本合同提起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计划、客户名单、行销计划、财务资料、网名会员资料等等。
    第十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九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反规定所造成损失5倍以上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期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公司代表人签字:(实际签字人为总经理助理)              乙方签字: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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